懷化市民政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關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
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制定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救助、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組織研究提出全市行政區劃規劃思路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牽頭負責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等審核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名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負責市內重要的或跨縣市區的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和更名審核工作。
(五)擬訂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六)擬訂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七)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八)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加強老年健康、養老服務、養老保險、養老產業等方面統籌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
(九)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促進全市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監督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在職責范圍內對民政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據法律法規以及規定的職能職責,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與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聯合監管機制,共同做好相關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檢查下級部門和所屬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