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組工作,負責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
負責行政審批、優化營商環境、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指導全市城管執法規范化建設和執法隊伍建設、重大案件和跨區域執法的指導協調、平安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督查考評、衛生城市創建、文明城市創建、文明單位創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指揮調度、鶴中城市管理一體化、城市運行安全、局系統安全生產等工作。 分管行政審批服務科、執法監督科(法制科)、督查考評科、安全監督科、市城市管理指揮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環境衛生、供水、揚塵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垃圾焚燒發電、餐廚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廣告管理、園林綠化、園林城市創建等工作。 分管公用事業管理科、園林綠化管理科、總工程師、市城市管理事務中心、市園林綠化服務中心。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黨務、紀檢、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人事管理、績效考核、鄉村振興、工會、婦委會、共青團、工程項目管理、市政設施維護、企業幫扶等工作。 分管人事科、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市政設施管理科、市市政設施維護中心。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辦公室、財務裝備、審計、信訪、環境保護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財務裝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