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懷化市委懷化市人民政府關于懷化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懷發〔2015〕7號)和《中共懷化市委懷化市人民政府關于懷化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懷委〔2015〕8號),設立懷化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下放、調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變動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整合的職責
1. 整合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原市公用事業管理局的職責。
2. 劃入原市園林處承擔的行政職能。
3. 增加配合“智慧懷化”數字城市平臺建設,牽頭組織數字城管系統建設的職責。
4. 將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承擔的行使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調整至市交通運輸局。
5. 將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承擔的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權調整至鶴城區。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給排水、污水處理、戶外廣告、公園、城市照明設施、城市垃圾集中處置、市政基礎設施管理與維護等行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負責對城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指揮協調、考核監督與績效評價;負責對縣市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并受理縣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件的行政復議工作;
(三)負責“智慧懷化”數字城管平臺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指導縣市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四)負責城區生活垃圾的集中處置和垃圾處理場的管理。
(五)負責移交給市本級的(不含鶴城區、懷化經開區管轄的范圍)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市政道路、路燈、城市橋涵、城市排水系統的管理、執法和維護工作;負責市本級市政基礎設施的一般性改造和擴建工作;負責城市主次干道(包括人行道)因實際和維護需要的臨時占用、挖掘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地下管網設施的監管工作,參與編制城區市政工程設施規劃、計劃和市政工程竣工驗收。
(六)負責移交給市本級管轄(不含鶴城區、懷化經開區管轄范圍)的城市規劃區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公園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城區古樹名木的保護和具體承辦古樹名木的移植審批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城市園林綠化行業標準和行業規范。
(七)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城市供水(含二次供水)、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管理和執法工作;負責城市排水許可證的核發;負責城區供水企業的水質監測和指導,管理城市污水處理工作。
(八)負責市本級轄區內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和執法工作。
(九)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市本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其職權如下:
1.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4.行使戶外廣告設置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負責建立城市規劃區違法建筑查處信息系統和考核機制,負責對違法建筑查處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和協調。
(十一)負責編制城市市政維護管理方面資金年度使用計劃和申報工作。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及其它專項資金,檢查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依據界定的職能和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負責各項規費及有關專項資金的征收、管理、使用。
(十二)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城市管理行業的科技推廣應用以及重大技術的引進、創新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主要內容摘選)
2015年10月,根據懷化市委辦、市政府辦[2015]46號《關于進一步深化城市行政執法和環衛管理體制改革的通知》文件。按照“屬地管理、重心下移、責權統一”的原則,結合我市實際,將市本級管理的城市行政執法、環境衛生、渣土執法、控違拆違等相關管理職責下放鶴城區。主要任務:(一)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二)調整市、區城市管理的職權和事權。1.將市本級履行的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城區渣土管理職能下放鶴城區;2.將市本級履行的城市道路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和環衛設施維護,城區農貿市場的環衛保潔、經營秩序管理,城區禁放煙花爆竹管理,城區制煤場管理,臨街門面裝修、小區物業裝修管理,限時夜市、馬路市場、攤擔的布點、準入、考核,“門前三包”管理等事權下放鶴城區;3.將市本級履行的城區行人和非機動車輛的交通秩序管理職能下放鶴城區。4.城市橋梁(涵洞、隧道)管理、城區戶外廣告和城市道路開挖管理等職能由市級統一管理,城區燈飾管理市、區事權劃分暫維持現狀。(三)調整城市行政執法管理體制。市級負責研究擬訂城市管理的政策、標準和行業規范;負責職權內的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負責懷化城區(含鶴城區、中方縣、懷化經開區、懷化工業園區)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協調;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智慧懷化”數字城管平臺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區級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具體落實;負責具體實施城市管理專項活動、重大執法活動、綜合整治活動;負責協助完成授權范圍內的行政許可等;負責建立健全綜合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駐區單位落實城市管理責任,實現城市管理責任全面覆蓋,不留空白,確保本轄區城市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四)調整環境衛生管理體制。市級負責環衛設施的建設、垃圾的集中處理等職責。區級負責轄區內保潔、垃圾收集和清運以及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征收;負責轄區內道路垃圾箱、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燈環衛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及專項整治。(五)調整城區渣土管理體制。城區渣土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以區為主的管理體制。市級主要負責渣土運輸企業的準入、渣土管理工作的考核和跨區域運輸、特殊時段運輸的許可。區級主要負責轄區內渣土的處置許可、收費和行政執法,轄區內消納場建設、渣土調劑、儲備和市場化,以及建設工地渣土進出的現場管理等。(六)理順城區戶外廣告管理體制。城區戶外廣告管理職能由市級實行統一集中管理,鶴城區負責配合,其中對小廣告、“牛皮癬”、氣球、拱門、氣模等的管理由鶴城區負責。(七)理順城區控違拆違管理體制。鶴城區政府和懷化經開區管委會是轄區內違法建設日常監管和違章建筑拆除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違章建筑的處罰、拆除。(主要內容摘選)
2018年9月,根據《關于理順城區渣土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懷辦發電[2018]95號)。為進一步理順懷化城區渣土管理體制,提高城市管理科學化水平,根據《中共懷化市委辦公室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城市行政執法和環衛管理體制改革的通知》(懷辦[2015]46號),經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職責調整。將懷辦[2015]46號文件中“市級主要負責渣土運輸企業的準入、渣土管理工作的考核和跨區域運輸、特殊時段運輸的許可”職責下放鶴城區。(主要內容摘選)
2019年4月,根據《關于印發中共懷化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等16個黨政機關職責、機構編制調整方案和懷化市科技局等7個政府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懷辦[2019]11號)文件。一、關于部門領導體制機制調整。懷化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更名為懷化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簡稱市城管執法局)。二、關于職責調整有。1.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市政設施運行管理有關職責、園林綠化建設維護管理職責劃入市城管執法局。2.增加市城區綠線綠章的管理職能。(主要內容摘選)
2023年5月,根據《關于懷化城區城市管理有關職責和機構編制調整的通知》(懷編[2023]6號)文件。為進一步理順懷化城區城市管理體制,按照建立科學、規范的城市管理體制,權責一致、職責明確、事權財權統一、辦事公開透明的原則,就懷化城區城市管理有關職責和機構編制調整: 一、調整城區物業和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職責。(一)城區物業管理職責劃分。3.執法職責劃分。將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承擔的有關中心城區物業的行政處罰權全部下放鶴城區。(二)城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職責劃分。2.將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承擔的有關中心城區房屋裝飾裝修的行政處罰權全部下放鶴城區。 二、調整城市污水(含黑臭水體)管理職責。(一)職責調整。1.將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承擔的污水處理和監管、污水管網建設、中心城區污水主干管管理維護、提升泵站建設和管理維護、污水處理廠改造擴建和監督管理、排污許可、污水處理運行服務費征收、黑臭水體治理和監管等職責調整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繼續負責中心城區除污水主干管外市政管網的管理維護等職責??h市區可參照執行。2.將市城市管理事務中心承擔的市本級及縣市區城區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監管、市本級城區范圍內污水處理費征收、市本級城區范圍內污水收集管網提升泵站等附屬設施維護的相關服務職責調整至市城鄉建設事務中心。(二)機構、編制及領導職樹調整。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立污水處理管理科,主要職責是:負責擬定全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指導全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運行管理;指導全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組織指導推進全市海綿城市建設、黑臭水體整治、雨污分流改造;負責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工作;承擔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行業運營及社會化服務監管工作,承擔城鎮污水處理主管部門及運營單位規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參與全市水系綜合治理工作。 三、明確鄉村垃圾管理職責。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增加全市鄉村生活垃圾有關管理職責,由公共事業管理科承擔。縣市區將鄉村生活垃圾相關管理職責統一調整到縣市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四、調整城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職責。將鶴城區背街小巷綠地和城東組團范圍的道路綠地、街頭綠地、風光帶綠地、廣場(五溪廣場、金海廣場)、出入城口城市道路綠地的綠化養護管理工作上收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園林綠化服務中心承擔該區域園林綠化養護的事務性職能。 五、懷化城區戶外廣告、標識牌管理職責劃分。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組織編制城市戶外廣告規劃,負責中心城區范圍內大型戶外廣告管理及執法工作。鶴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門店招牌、導示牌、路名牌、牌匾標識、城市“牛皮癬”、橫(條)副、宣傳單、充氣廣告、飛行器等以及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職責范圍之外的戶外廣告和標識標牌的管理及執法工作。(主要內容摘選)
2024年5月,根據《關于印發懷化市民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規定和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3個單位職責機構編制調整方案及懷化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等15個單位機構編制調整方案的通知》(懷辦[2024]28號)文件。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更名為市城市管理局,現將市城市管理局職責、機構、編制調整事項通知如下。一、關于內設機構調整。法制科更名為執法監督科,加掛法制科牌子。增加負重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工作;指導全市城管執法規范化建設和執法隊伍建設;負重重大案件和跨區域執法的指導和協調等職責。調整后,市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9個:辦公室、公用事業管理科(安全監督管理科)、市政設施管理科、園林綠化管理科、執法監督科(法制科)、行政審批服務科、督查考評科、財務裝備科、人事科。另設機關黨委。(主要內容摘選)
2024年6月,根據《關于龍水平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懷政人[2024]5號)文件。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更名為市城市管理局,其市管職務自然變更,不再辦理任免職手續。撤銷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等6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其市管職務自然免除,不再辦理免職手續。(主要內容摘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