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暨法治醫保建設
工作情況報告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市醫療保障局堅決貫徹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設工作要求,結合職能職責,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和法治醫保建設,不斷提升醫療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現代化水平。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的決策過程中,始終積極履職,堅持依法行政,主動將醫療保障事業與法治建設有機融合,法治醫保建設初見成效。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2024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
堅持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在醫療保障工作職能需求的指引下,全局職工干部學習相關法律,并與實踐相結合,確保了每位干部在法治理念教育中對規矩的理解、對法治的敬畏貫穿醫療保障事業發展和改革的全過程。全年共計召開3次黨組擴大會議進行法律法規專題集體學習,2次中心組專題討論,參與研討24人次。
(二)抓好統籌推進,將法治建設融入整體布局。
結合醫療保障工作特點,將法治建設納入到部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任務,編制年度“法治醫保”工作目標,明確責任部門及責任人,形成科學合理的法治工作布局。黨組書記帶領班子成員堅持履行“一規劃兩綱要”黨組主體責任,組織人員對本部門6個方面28項問題進行了全面自查自糾,督促問題進行全面整改。
(三)嚴格執行制度,推動行政透明度和合法性。
為了強化醫療保障部門的法治建設,結合醫保部門的工作需要,在湖南省出臺執法監督法規前制定實施了《懷化市醫療保障局行政執法監督制度》。梳理行政處罰類6項,行政強制類1項,其他權力2項,公共服務事項42項,全年共計辦理公共服務27.71萬件,醫保制度及基金運行總體平穩安全。通過組織動員全體市民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常住人口參保率達96.18%;通過依法開展醫療救助,46.39萬人次享受了救助,支付救助基金2.77億元。通過在全省率先開展全覆蓋開展醫保經辦機構內部審計,切實規范了經辦服務行為和基金管理流程,全力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規范嚴格執法,強化行政執法責任落實。
在落實各項專項行動和執法工作的同時,建立完善執法監督體系,強化對重點領域執法的力度和頻次。組織開展了醫藥機構自查自糾和打擊欺詐騙保“百日行動”,共處理醫藥機構1004家,解除醫保協議62家、暫停51家,移交紀檢、司法和相關行政部門線索126件,追回醫保基金及處罰款共計4623.39萬元,全面有效地守護了群眾的“救命錢”。
(五)踐行依法行政,推進行政程序公開透明。
黨組一把手始終嚴格尊重并執行生效行政復議決定,確保迅速糾正違法、不當的行政行為,積極推進行政行為公開和透明,確保其公正、公平。全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嚴格遵守法律和依法行政,杜絕違規干預司法活動、介入具體案件處理等不當行為。通過內部紀律機制和監督機制保障領導班子成員不干預司法和執法領域具體案件,確保了司法的獨立和公正。同時,支持法院受理和審理行政訴訟案件,在沒有發生行政應訴案件的情況下,積極組織全體干部到中級人民法院觀摩醫保相關案件庭審,進一步強化了依法行政意識。
(六)強化教育培訓,開展依法行政專題講座。
對本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全面法治教育培訓,組織領導干部學法,定期組織開展法治講座、法治論壇、法治研討等多樣化學法活動,全面提高了醫療保障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全年組織召開各類業務政策培訓會12次,培訓1500余人次。積極開展“誰執法誰普法”普法宣傳,指導縣市區局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同時,投入60余萬元,利用官網和公眾號發布法治宣傳通訊20余篇;組織開展“醫保服務進萬家 提升民生可感度”醫保政策宣傳活動,舉辦“醫保小課堂”260場,培訓“醫保明白人”2700余人,發放醫保宣傳資料120萬份。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分析
(一)醫療保障領域立法亟待加強
國家雖頒布實施了部分醫保法律規章,但在醫療救助、醫藥服務價格、藥耗帶量采購等諸多涉及醫療保障的輔助制度領域仍存在與改革不相適應的地方。因此,亟須構建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規范和調整包含醫保、醫療、醫藥以及其他參與醫療保障全過程的各主體之間法律關系的法律體系。
(二)法治建設保障力度有待提升
一是人員編制保障不足。2019年市醫療保障局在新一輪機構改革組建時,僅獲批10個編制(目前已增加3個周轉編),設1正4副領導轄5個科室(國家和省為7司處),排名全省倒數第二,在推進工作中人員力量捉襟見肘。二是專業能力有待提升。新時代的工作局面,要求我們須建設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湛的“懂醫療、知法律、掌信息”的醫保法治隊伍,但目前整體法治專業能力上依然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法治醫保建設成效有待提升
一是全社會醫保法治觀念有待進一步增強。部分醫保部門工作人員還停留在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制度的理念里,沒有真正轉變為法治醫療保障制度層面。二是多主體協商的共建共治共享機制有待健全。主要體現在在建立完善機制方面還沒有比較成熟的亮點,政府主導的引導市場發揮作用還不夠明顯,公立醫療機構以市場化盈利為目的的運轉方式還沒有改觀。三是法治醫保建設對改革的支撐作用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職工不了解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路徑和保障措施,只要做好配合改革并積極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和中心工作即可,以法治推進系統集成改革進而鞏固改革成果的認知和支持還需進一步加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議
一是不斷加強醫保法治體系建設。完善相關配套文件甚至地方立法,保障醫保基金安全。構建跨區域、多部門相互配合、協同發力的綜合監管格局,不斷健全“跨省就醫結算”的監管體系。
二是深入推進醫保監管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基金監管專職機構、人員隊伍及相關設施設備標準化建設,理順醫保行政監管、行政執法與經辦協議管理的關系,不斷提升基金監管專業化、規范化水平。
三是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與“放管服”改革、“雙隨機、一公開”“公平競爭審查”、深化制度改革等各項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權責清單、執法監督平臺、政務服務平臺工作成果,持續提升執法水平。
四是強化醫保法治隊伍建設。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和培訓,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