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長沙城鄉醫保規定在2024年12月31日后繳費的不享受政府補貼,一個人增加了670元,我家2孩家庭,共需要增加1340元/年;更有甚者,還規定等待期,即3個月后才享受醫保待遇,我認為這涉嫌損害了居民的醫療保障權利……請幫助解決該問題!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您好,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67號)第十八條規定:“原則上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下一年度的集中參保繳費期”,省醫保局在征求了省直相關單位及各市州醫保部門意見后,聯合相關單位下發《關于做好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24〕41號),其中規定:“2025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我省的2025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除規定的特殊情形外,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外參保的,按照個人繳費標準加財政補助標準之和繳費,并設置待遇等待期三個月(按90天計算)。
集中參保繳費期從9月到12月,共計4個月時間,時長能夠滿足城鄉居民的參保繳費需求。為了維護全體參保人的利益和參保制度的公平,防止投機參保,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文件要求,從2025年起設置了激勵約束政策,敬請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