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政策落實醫療保障服務領域“高效辦成一件事”的通知
湘醫保發〔2024〕35號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各市州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南湘江新區稅務局: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在醫療保障服務領域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通知》(醫保發〔2024〕2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通知》(湘政辦函〔2024〕16號)要求,結合我省醫療保障工作實際,現就優化調整相關政策、更好推動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動新生兒憑出生醫學證明及時參保。新生兒出生后,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同步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登記,醫保信息平臺接收到數據后自動審核辦理。新生兒參保,可任選父母一方的戶籍地參保,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默認選擇在其母親的戶籍地參保。新生兒父母均非湖南省內戶籍的,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默認在新生兒出生地參保。新生兒落戶后,醫保信息平臺根據公安部門通過“一件事一次辦”平臺推送的戶籍數據,自動更新新生兒參保信息。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在辦理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時應當主動了解核實新生兒參保情況,及時宣傳動員參保。
二、實現異地生育醫療費用直接結算。根據生育醫療特點和基金承受能力,將符合規定的產科類服務項目納入基金支付范圍(具體項目詳見附件)。女職工產前檢查費補助標準,平產、難產、終止妊娠的限額支付標準另行制定。生育或終止妊娠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未達到限額支付標準的,其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據實支付。孕產婦因高危重癥救治發生的醫療費用,參照因疾病住院相關標準支付。在全省范圍內實現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一站式”結算,逐步實現跨省直接結算。
三、明確視同繳費年限認定規則。省級醫保部門要與人社部門加強對接、共享信息。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配合同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推動職工退休“退休一件事”聯辦。參保人員2003年1月1日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視同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具體視同年限按照人社部門退休審批結果計算。參保單位或參保人未按規定及時辦理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確認手續的,暫按在職人員政策執行。參保人從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確認手續辦結次月起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四、落實一類、二類救助對象參保資助免申即享。縣(市區)級醫保經辦機構應與同級相關職能部門加強低收入困難群眾信息共享,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開始前1個月的月底,在醫保信息系統精準標識一類、二類救助對象身份,并將信息推送至稅務部門,實現同繳同補,嚴格落實參保資助政策。低收入困難群眾身份認定地的醫保經辦機構,應在集中參保繳費期結束時再次核實動態新增或變更身份的一類、二類救助對象享受參保資助政策情況。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執行。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24年8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