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懷化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4-09 10:26 信息來源:懷化市應急管理局

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各有關中央、省駐懷及市管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應急〔2019〕107號)、《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42號)及省應急管理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和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湘應急聯〔2020〕2號)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經研究,特制定《懷化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反饋市應急管理局教育訓練科(聯系電話:0745-2851688)。

懷化市應急管理局     懷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懷化市教育局                懷化市財政局  

2020年3月25日

懷化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

行動計劃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應急〔2019〕107號)、《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42號)及省應急管理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和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湘應急聯〔2020〕2號)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精神,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為契機,以化工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金屬冶煉、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企業(以下簡稱“高危企業”)為重點,加大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力度,補齊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安全技能不足的重大短板,大幅度推動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水平,為建設甜甜的懷化提供堅實的安全生產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標

從現在開始至2021年底,重點在高危企業實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推動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具體目標如下:

1、高危企業在崗和新招錄從業人員100%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所有企業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100%持證上崗;高危企業班組長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訓,其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接受相關專業中職及以上學歷教育的人員比例提高20%以上;化工危險化學品、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金屬冶煉、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從業人員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比例達到30%以上。

2、遴選培育1-2個以上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安全技能實訓和特種作業人員實操考試示范基地、1個以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示范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1家以上安全生產產教融合型企業;安全技能培訓基礎進一步夯實,培訓供給能力和質量大幅度提升。

3、安全技能培訓制度機制更加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各類機構積極參與、勞動者踴躍參加、部門協調配合、政府激勵推動的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培訓格局初步形成。

三、重點任務

市直及縣市區各有關部門按照單位職能職責督促高危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進實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重點任務。

(一)開展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將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職工以及被派遣勞動者、外包施工隊伍人員統一納入培訓范圍,制定并推動實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計劃;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點崗位職工完成職業技能晉級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安全合格證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或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

(二)嚴把新上崗員工安全技能培訓關。企業落實新上崗員工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制度、師帶徒制度,加大從職業院校招收新員工力度。在危險化學品“兩重點一重大”裝置操作、礦山井下作業、石油天然氣鉆井作業、油氣管道帶壓開孔、金屬冶煉煤氣作業等風險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崗位新招錄員工中,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實行“入企即入?!逼笮:献髋囵B培訓,培訓合格者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三)實施班組長安全技能提升專項培訓。制定總體方案, 2021年底前將高危企業班組長輪訓一遍。實行企業內安全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學習成果互認。搭建校企合作平臺,推動職業院校設置安全管理相關專業,通過“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等多種方式面向高危班組長招生,由校企共研培養方案,根據企業生產特點靈活安排學習,推行面向真實生產環境的任務式培養模式,實施“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

(四)強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考試。各企業對照國家公布的特種作業人員目錄,明確從事特種作業崗位的人員,落實特種作業人員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規定。組織實施特種作業實操考點創優提升計劃,鼓勵企業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試點,對高危行業企業特種作業人員開展安全技能培訓,需享受政府技能培訓補貼政策的培訓主體在開班培訓前應同時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培訓,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課時要求,經應急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后,由企業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為批次,將培訓班開班時間、培訓內容及課時、參訓人員名單及其所在單位、考核結果形成書面申請報告,附勞動合同復印件,經所在地應急管理部門核實蓋章后,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申請高危行業企業職工安全技能培訓補貼。

(五)將安全生產知識貫穿各類人員職業培訓全過程。把安全生產與工傷預防內容編入各類人員職業技能標準和培訓教材,明確培訓課時要求,考核評價中涉及安全生產的關鍵技能不合格的,則技能考核成績不及格。在職業院校相關專業教學標準中增加安全生產知識,作為必修內容,組織編制培訓大綱和有關教材。

(六)重點提升企業安全技能培訓能力。鼓勵有能力的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編制課程體系、建立考核標準和題庫,自主組織安全技能培訓考核。強化規劃布局,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支持在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企業集中的地區新建或提升改造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高水平安全生產和技能實訓基地,其中2021年底前實現省級以上化工園區都有具備實訓條件的專業機構、其他化工園區都有自建共建或委托具備實訓條件的專業機構提供安全技能培訓服務。

(七)推動職業院校開展安全技能培訓。聯合遴選公布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能力和意愿較強的示范職業院校,開展化工危險化學品產業工人培養試點。推動化工園區與職業院校建立產教聯盟;推動高危企業依托職業院校設置職工培訓機構、實訓基地;支持有資質的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面向社會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等開展特種作業技能培訓。

(八)建設安全生產網絡平臺和機制。引導各類力量參與,建設企業安全生產網絡學院和高危行業分院,建立完善課程超市和自主選學機制;建立高危行業安全技能學習培訓學分銀行制度;探索高危企業從業人員建立安全技能培訓學習個人終身賬號和檔案。推動現代模擬實訓考試技術應用,防止過度虛擬化。

(九)強化專兼職師資隊伍建設。高危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培訓師選拔、考核和退出機制。培訓機構制定師資培養培訓計劃,并組織教師每年到企業實踐或調研,提高授課針對性和感染力。

(十)規范培訓考核標準體系。構建培訓機構標準、實訓條件標準體系。推廣結構化、模塊化的矩陣培訓方法和職業培訓包制度;開發分層次、分專業、分崗位的教材體系,倡導使用新型活頁式、工作手冊式教材,鼓勵企業編寫企業內部培訓教材。建設安全生產數字資源庫,推動安全培訓課件、事故案例、電子教材等資源共建共享。

四、實施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部署安排階段。2020年3月底以前,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轄區提升計劃實施方案,并將方案宣傳至轄區所有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2020年5月底以前,各高危行業企業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單位培訓計劃并實施。

(二)示范推進階段。2020年10月底前,支持在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企業集中的地區新建或提升改造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高水平安全生產和技能實訓基地,組織學習先進典型經驗;聯合公布一批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能力和意愿較強的示范職業院校;推動化工園區與職業院校建立產教聯盟,推動高危企業依托職業院校設置職工培訓機構、實訓基地。

(三)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10月底以前,各高危企業和有關單位全面實施和扎實推進提升高危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工作。

(四)建章建制階段。2021年11月30日前,各級各單位總結提升行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上升到制度層面,建立保障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水平的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抽查評估和情況通報機制,方案實施情況納入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綜合考核內容。注重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層層培育示范企業、示范院校、示范基地。強化政策解讀和宣傳,積極組織參加全國性安全技能競賽,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二)落實安全技能培訓補貼資金來源等相關政策。將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中相關內容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高危企業要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和安全生產費用預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訓資金,要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提高至工資薪金總額8%的稅收政策。各地區要將統籌的地區上年度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比例用于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機構要按照《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AQ 9010-2019),對參保生產經營單位提供日常培訓和專項培訓。同時,將符合條件的安全技能培訓機構名單,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目錄清單管理。

(三)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把企業安全培訓納入應急管理部門年度執法計劃,規范安全培訓執法程序和方法,將抽查企業培訓計劃、持證情況、抽考安全生產常識作為培訓執法重要內容,發現應持證未持證或未經培訓就上崗的人員,依法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并予以處罰。發現不按國家規定培訓大綱、題庫組織教學培訓及考試的安全培訓和考試機構,要依法嚴肅處理。


懷化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3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