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4-08 09:58 信息來源:懷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經濟開發區弘醫堂診所醫療廣告審查證明
醫 療 機 構 第 一 名 稱 |
經濟開發區弘醫堂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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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登記號 |
MAE1DL63443120217D219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負責人) |
黃貽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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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地址 |
湖南省懷化國際陸港經濟開發區碧桂園十里江灣30棟1層104、10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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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醫療機構類別 |
普通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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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 療 科 目 |
婦產科(婦科)/中西醫結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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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數 |
0張 |
接診時間 |
8:00-18:00 |
聯 系 電 話 |
13617458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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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 告 發 布 媒 體 類 別 |
網絡 |
廣告時長(影視、聲音)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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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查 結 論 |
按照《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衛生部令第26號,2006年11月10日發布)的有關規定,經審查,同意發布該醫療廣告(具體內容和形式以經審查同意的廣告成品樣件為準)。 本醫療廣告申請受理號:2025002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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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審查證明有效期:壹年(自2025年3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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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 湘·懷醫廣【2025】第0313-0024號 |
注:本審查證明原件須與《醫療廣告成品樣件》審查原件同時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項見背面)
(審查機關蓋章)
2025年3月13日
注 意 事 項
1、本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正文內容皆為打印(法人簽名除外),手寫無效。
2、醫療機構必須持《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原件向廣告刊播媒介或廣告刊播代理單位聯系廣告刊播事宜。
3、對《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中核定的內容及廣告成品樣件,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得進行任何改動。醫療廣告必須與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同意的醫療廣告成品樣件保持一致。
4、發布醫療廣告必須標明醫療機構第一名稱和《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且足以辨認。
5、發布戶外醫療廣告,應按照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部門登記。
6、醫療廣告內容需要改動或者醫療機構的執業情況發生變化,與經審查的醫療廣告成品樣件內容不符的,醫療機構應當重新提出審查申請。
7、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編號內容依次為:省?市州簡稱醫廣【批準年份】第(批準月份日期)-(批準順序)號。如長沙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0年7月1日批準的第1件《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應標為:湘.長醫廣【2020】第0701-0001號。
8、本廣告審查證明公示網址:
http://www.chongshemp.com/wsjkw/
審查機關聯系方式:0745-2370957、223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