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黨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的開局之年。省統計局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關于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督察的通知》要求,按照《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各項任務措施,有效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2021年統計法治建設工作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工作有序開展
1.全面統籌安排部署。局黨組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專題研究統計法治建設工作,制定出臺了《湖南省統計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全省統計系統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實施方案》,全面部署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實法治建設工作責任。
2.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省統計局召開全省統計法治工作會議,認真學習了全國統計法治工作會議精神,部署全省統計法治工作。全省統計系統要實干篤行,有力推進,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政治自覺,落實防懲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問責制,全面啟動執法監督信息化建設,凝聚統計法治監督合力,著力提升統計執法監督工作水平。
3.推進統計執法規范化。樹牢“在服務中監督,在監督中更好地體現服務”意識,完善并實施《湖南省統計監督檢查規程(試行)》,加強對統計執法監督主體、內容、程序、方式等的規范,實現統計執法監督內容全覆蓋、流程全覆蓋、范圍全覆蓋。運用好《湖南省統計監督操作指南》,進一步規范監督檢查行為,提升執法監督能力水平。
(二)狠抓依法行政,落實法治建設要求
1.建立完善貫通協同機制。聯合省紀委監委、省委巡視辦制定出臺《統計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工作辦法》《關于加強省委巡視機構與省統計局工作協作的辦法》,進一步規范了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案件移送機制,明確了統計監督與巡視監督聯動工作機制,推動統計監督與紀檢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有機貫通、相互協調。
2.認真配合保障國家統計督察。經黨中央、國務院授權,國家統計局2021年第4督察組對湖南開展了統計督察。省統計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成立領導小組、協調工作組和工作專班,開展資料整理、材料撰寫,全面做好統計督察各項準備。督察期間,成立專班配合督察組工作,確保督察順利開展。督察結束后,根據督察組初步反饋意見,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出臺《統計督察初步反饋問題立行立改十條措施》,推進全省舉一反三、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3.加強統計數據質量監管。在總結2020年省委第九輪巡視統計專項檢查工作經驗基礎上,認真組織開展省委第十輪巡視統計專項檢查,對28個被巡視縣市區進行了檢查,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增加檢查內容,優化工作程序,提高巡視統計專項檢查質效。圍繞提高統計數據質量,進一步完善專業數據評估辦法,開發數據質量監管平臺,建立預警、查核、評估、檢驗“四位一體”監管機制,強化對統計數據生產的全過程監管。
4.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按照《湖南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省統計局作出的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100%公開,數據指標項和格式也符合相關規定。積極開展政務公開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嚴格落實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用信息“雙公示”制度,在湖南統計信息網公布統計違紀違法線索舉報電話、郵箱,及時受理統計違紀違法舉報線索。
5.嚴格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民法典涉及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牽頭對省統計局制定的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依據民法典的精神、原則和規定,逐項進行了研究清理,沒有發現與民法典精神、原則和規定不一致的情形。
(三)規范文明執法,提高執法監督效能
1.加大執法監督檢查力度。根據國家統計局要求和省統計局執法計劃,對國家統計局反饋的13家涉外調查機構開展了執法檢查。對其中1家涉及違反統計法規定的企業進行處罰。今年以來,省級共辦理國家統計局轉辦統計違紀違法線索5起,受理信訪舉報案件2起。2021年,全省共執法檢查單位1592家、立案108家、處罰140家,罰款金額533.5萬元,其中省本級執法檢查92家、立案70家、處罰97家、罰款金額405.8萬元。
2.嚴格規范統計執法行為。強化審核監督機制,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省統計局在行政執法案件辦理過程中,嚴格按照統計法律法規要求,實行調查取證與案件審核分離制度。加強法制審核人員的正規化培訓,實現法制審核人員專業化。明確規定法制審核需對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合法充分、適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是否準確、裁量基準運用是否適當、執法文書是否完備規范等事項進行同步審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采取集中審理制度,召集省市縣三級統計局執法辦案人員,并邀請省統計局法律顧問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共同參與案件審理,每個案件需經兩次以上專業集中審理并提交局黨組研究通過才能做出最后決定,行政執法案件質量進一步提高。
3.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嚴格實施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做好對《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省直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審查。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記錄制度,認真填報登記臺賬。加強全省執法人員隊伍建設,培訓培養統計執法骨干人才,建立并公布省統計局執法骨干人才庫人員名單157人。編寫并不斷完善《湖南省統計執法檢查流程》,對全省執法人員開展培訓,切實提高執法能力和法治素養。
(四)積極抓好普法,提升統計法治環境
1.深入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定出臺《全省統計系統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實施方案》,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與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深入推進黨史學習教育緊密結合,不斷增強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配合省委、省政府7次專題學習中央重要文件和統計法律法規精神,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先后組織6次法治方面學習會議。抓住關鍵少數,持續推進統計法進黨校,派人赴市州、縣市區黨校及理論學習中心組宣講中央關于統計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和統計法律法規,不斷增強領導干部統計法治意識。
2.加強社會公眾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始終堅持“覆蓋全年、突出重點”的普法宣傳工作方針,積極面向社會公眾開展普法宣傳。持續開展送法入企業、進社區活動。在統計執法中,對100余家企業進行了上門統計法治宣傳,在集中調研中,對100余家企業開展法治宣傳和服務;開展統計法進社區,聯合長沙市湘府、天頂、沙坪等街道,經常性開展基層連點和社區法治宣傳。結合“12.4”國家憲法日和“12.8”統計法頒布紀念日開展主題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進新時代統計法治建設”湖南省統計法治宣傳月啟動儀式普法活動。以說唱、搶答等方式開展憲法和統計法制宣傳,向過往群眾發放法律知識宣傳折頁等各類宣傳資料3000余份,接受群眾現場咨詢1500余人次,向社會公眾宣講法律法規有關知識。
3.健全和完善普法宣傳教育內容。結合統計工作實際,針對黨政領導干部、統計執法人員、統計系統其他干部和調查對象,及時發放國家統計局《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重要文件選編》,組織力量編寫完善《統計督察有關背景資料》《統計法律法規匯編》《湖南省統計監督操作指南》和普法講義通稿。編制統計法律法規考試300題庫和典型案例選編,在省局機關開展“每周一考”學法考試活動。豐富普法宣傳內容,制作了“法律知識交友會之你問我答”系列廣播節目和統計法宣傳動漫視頻,在瀟湘之聲、村村響、廣播電臺、紅網等重要媒體播出,在中心城區明顯位置展播,在省統計局機關和有關鄉鎮街道建設了法治文化陣地。
4.嚴肅開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結合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有關統計違紀違法案例,對2020年以來省局查處的統計違紀違法案件在全省進行通報。組織發動全省14個市(州)和122個縣(市、區)統計機構認真嚴肅開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通過舉一反三、自查自糾的方式認真排查可能存在的隱患和風險。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工作落細落實還有差距。各市州、縣市區對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工作重要文件和重大決策部署,在落細落小落實上還有差距。
(二)基層統計執法監督職能作用發揮不夠有力。一些縣市區受編制影響,統計執法力量建設仍然存在短板,有的縣市區雖然制定了年度統計執法計劃,但尚未付諸實施。
(三)統計執法人員的素質有待提升。有的持證人員未執法辦案,有的對專業執法偏向,綜合能力不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關于統計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堅持把統計監督納入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加大統計執法監督檢查力度,舉一反三,全面落實國家統計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為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服務省委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湖南提供堅強統計法治保障。
(一)持續抓好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落地。進一步傳達學習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統計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特別是《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在全省的貫徹落實,深入推動統計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審計監督的統籌銜接,不斷提升監督效能。
(二)狠抓統計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國家統計督察反饋意見,對標對表,舉一反三,即行即改,立行立改,明確整改責任,細化整改措施,以堅決的態度,全面落實整改要求。
(三)切實發揮統計法治監督作用。堅持將統計納入省委巡視內容,結合巡視開展統計監督;加強執法、普法人員培訓,提升法治人員能力水平;整合執法力量,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全力做好領導交辦、國家統計局轉辦、群眾舉報、“雙隨機一公開”、涉外調查等執法檢查;加大違紀違法典型案件的通報曝光力度;加強對基層執法監督檢查的管理;推動執法監督信息化建設。
(四)強化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圍繞《湖南省統計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各項目標,落實統計法治宣傳教育責任制;創新統計法治宣傳教育方式方法;突出重點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利用統計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開展以案釋法。
(五)推進統計依法行政。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實施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嚴格執行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公示”制度;嚴格涉外調查許可和涉外調查項目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