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1-22 10:50 信息來源:懷化市商務局
湖南省推動“夜經濟”高質量發展
進一步擴消費促就業的若干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住經濟大盤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推動我省“夜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擴消費促就業,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夜經濟”規劃布局
按照“集聚集約、豐富業態、完善配套、優化功能、提升品質、突出特色”的原則,將發展夜間經濟的重點街區、重點商圈、重點項目納入市州、縣市區國土空間和城市發展規劃。加快審批已列入省重點建設項目的商業、文化、旅游、體育等夜間經濟項目,依法依規給予用地安排。重點打造100家夜食、夜購、夜游、夜健、夜教、夜展等多業態并舉、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夜間消費聚集示范區,積極推進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建設,辦好中國城市夜間經濟發展峰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文化和旅游廳,各市州人民政府,排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打造“夜瀟湘”消費名片。到2025年,規劃建成一批有區域標識度、多業態融合發展的夜間經濟場景,打造一批“本地人常去、外地人必去”“煙火氣、湖南味、國際范”的“夜瀟湘”網紅打卡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業態多元、管理規范”的夜間經濟消費場景。支持餐飲企業、品牌便利店、特色小店、老字號店延時、錯時或24小時經營,鼓勵市州建設特色鮮明的夜間餐飲主題街區,依托高人氣高口碑的本地品牌推出網紅美食打卡地。以城市夜間燈光和“一江一湖四水”為特色,推出“夜游湘江”等夜游精品路線。鼓勵有條件的市州將博物館、圖書館、科技館、美術館、社區文化中心等場所開發為夜間城市文化活躍區,依托劇院等演藝場所組織開展具有湖湘特色的品牌文化活動,提升夜間城市文化活躍度。鼓勵市州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汽車后備廂文化市集活動。升級發展電競、電玩、歌舞、街頭演藝等夜間娛樂項目。鼓勵打造“文化+餐飲+零售+景觀”的沉浸式網紅場景。加快建設體育場館和體育公園等公共體育設施,鼓勵室內籃球館、網球館、滑冰場、健身房等創新夜間服務方式。(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培育“夜經濟”消費品牌
四、打造“夜湘村”旅游名片
整合休閑農業精品線路與美麗鄉村風景線,立足特色小鎮、歷史文化村落、景區村莊、農家樂集聚村等載體,推出一批鄉村旅游重點村(鎮),培育一批“鄉味濃、夜景美、美味足、品牌靚、功能全”的“夜湘村”精品村。依托山區、水鄉特色自然資源,大力發展特色民宿、室外露營、篝火晚會、戶外電影、星空拍攝、天文觀測等特色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城市社區、企業、機構等對口聯動鄉村開展“相互點亮”行動,城鄉互動開展音樂節、帳篷節、露營節、民俗節、體育賽事等鄉村文體旅游活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拓展“夜經濟”就業渠道
加強對大學生、下崗失業者和進城新市民等群體的政策扶持和技能培訓,鼓勵自主創業。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為街頭藝人在固定區域免費設立表演攤位。劃定固定經營區域,滿足以進城務工人員、大學生創業者為主體的創業者經營場地需求。(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完善“夜經濟”配套服務
建設智慧城市智能監控系統和信息服務平臺,實現夜間經濟客流統計、信息服務、安全監管等功能,創新提升夜間經濟管理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加快建設城市一刻鐘便民服務圈,挖掘交通場站、公園、園區等空間資源,投放廂(柜)式智能便利設施、移動餐飲售賣車等移動便民商業服務設施。推動購物中心、大型商超延長營業時間,支持商圈組織大型商業綜合體開展夜間購物節、假期狂歡季、深夜購物不打烊等夜間促銷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市州針對醫護、警察、環衛、安保、外賣、司機、志愿者等需要夜間工作的群體,提供專屬夜間食堂、24小時藥店等公益服務。優化、亮化、美化夜間經濟環境,完善休閑、環衛、通訊等配套設施,營造良好夜間消費氛圍。優化夜間經濟集聚區及周邊交通組織,在夜間特定時段將部分具備條件的街道調整為分時制步行街。在具備時段性停車條件的周邊道路,因地制宜設置夜間動態路內停車位,對出于消費需要的臨時性停車實施包容性管理。增開夜班公交線路、加密夜間公交班次、延長地鐵夜間運營時間。增設安全巡邏,加強夜間出租車、網約車運營調配。(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強化“夜經濟”政策支持
落實國家有關稅費減免優惠政策,統籌利用省、市兩級有關部門專項資金,支持夜間經濟發展。研究制定降低夜間經濟集聚區用電、用水、用氣等成本的措施,將政府全額投資的公共照明和裝飾照明等非經營性用電接入公共配電網,費用根據屬地原則由地方財政承擔。改造利用城市核心區域的老廠房、老倉庫等設施發展夜間經濟業態,按商業設施對待并予以保護。鼓勵各類支付平臺針對夜間經濟開展消費券、消費補貼發放活動,降低夜間經濟經營者平臺服務費用。建立包容審慎的監管服務機制,依法依規降低準入門檻,簡化審批手續,放寬夜間促銷活動審批,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鼓勵市州對經允許臨時占用道路開展夜間經營的、經相關管理主體同意利用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開展夜間消費活動的,免收相關費用。支持組建夜間經濟行業協會組織,引導商家誠信經營,推進行業自律發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做好“夜經濟”疫情防控
各市州根據國家疫情防控有關政策,因時因勢制訂、調整疫情防控政策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通過科學精準的常態化舉措,規范夜間消費場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條件的市州要加大夜間核酸檢測網點設置,實施日間檢測和夜間檢測有序銜接、動態調整,充分滿足本地居民和外地商旅人員核酸檢測需求。(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本意見自2022年10月16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