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市水利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人事、水利規劃計劃建設、水利重點項目、水資源管理、政策法規、水行政執法、依法治市、招投標監督管理、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水利科教、水利改革、水利統計、水土保持、行政審批、信用體系建設及優化營商環境、水利招商和融資、鄉村振興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河(湖)長制、林長制、河(湖)管理、水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國有資產管理、水利風景區、水利文旅、環保督查、創森林城市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水大型灌區項目建設、水旱災害防御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財務與審計、掃黑除惡、宣傳、網絡意識形態、網絡安全、信息技術、保密和文書檔案、機關事務、后勤管理、計生、信訪、統戰、平安建設、老干、工會、青年、婦女、軍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設、創園、創衛、創模范機關、黨管武裝及國防、水文化等工作;配合劉揚副局長負責水旱災害防御相關工作。
黨組成員、總工
負責工程運行管理、質量和安全監督、水利安全生產、農村安全飲水、農村水電建設與管理、田長制、糧食安全與耕地保護、灌區建設與農村節水改造、灌溉試驗、反恐防暴、國家安全重大危機和突發事件管控、聯系移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