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5-08 11:31 信息來源:懷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下列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附名單以及交通違法的事實、法律依據、處罰種類、罰款金額等相關內容),因涉嫌實施了附后所列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因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無正當理由未在法定期限內來我大隊接受處理,經我大隊)依法郵寄告知書或短息告知或電話告知或公告告知期滿后,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已經在三十日內未到我大隊接受處理(附名單及交通違法的事實等相關內容)。現依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我大隊依法予以公告,公告期為七日。在公告期內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可以到我大隊提出陳述和申辯、聽證的要求。公告期滿未提出陳述和申辯、聽證要求的,我大隊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特此公告
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
2025年5月8日
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