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4-02 16:38 信息來源:懷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下列違法行為人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附名單),被我大隊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現因我大隊采取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特予以公告送達。公告期為30日,公告期滿視為送達。自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下列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同時被給予罰款處罰的,應當在15日內到我中心(交警大隊)或者通過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交管12123”手機平臺(錄入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規定罰款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下列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懷化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懷化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懷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一大隊
2025年4月2日
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