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3-31 09:18 信息來源:懷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下列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附名單以及交通違法的事實、法律依據、處罰種類、罰款金額等相關內容),因涉嫌實施了附后所列舉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擬應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因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無正當理由未在法定期限內來我大隊接受處理,且經我隊采取電話、郵寄、公告等方式依法告知,在告知期滿后三十日內仍未來我隊接受處理。現依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46條第2款的規定,我隊依法予以公告,公告期為七日。請以下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在公告期內及時來我大隊(地址:懷化市鶴城區迎豐中路475號)接受處理,如有異議有權提出陳述和申辯,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或者單筆罰款金額超過二千元的處罰還可申請聽證。逾期,我隊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745-2350755
懷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三大隊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