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12-27 18:03 信息來源:懷化市審計局
34家單位年度部門決算(草案)報表中“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項目數據不準確。
該行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2018修正) 第七十五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做到收支真實、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決算草案應當與預算相對應,按預算數、調整預算數、決算數分別列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應當按其功能分類編列到項,按其經濟性質分類編列到款。”的規定。
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8號)第七條第二項、第七項“財政預決算的編制部門和預算執行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有關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追回有關款項,限期調整有關預算科目和預算級次。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二)違反規定編制、批復預算或者決算;(七)其他違反國家有關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的規定,審計機關作出如下處理意見:上述單位應當限期調整有關預算科目數據,保證決算(草案)的準確性。
典型意義:
決算是行政事業單位年度預算執行結果,決算的構成和收支項目同預算是一致的。決算草案的編制要遵循合法性原則,即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又要做到收支真實、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