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2-22 09:41 信息來源:懷化市審計局
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及審計法律法規,懷化市審計局對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結果表明:2021年,全市各地區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決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認真執行市五屆人大五次會議決議,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目標任務較好完成、總體平穩,積極應對疫情防控,持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奮力建設“三城一區”、實現了“十四五”良好開局。
——優化收入結構。市本級城區納稅額500萬元以上企業135家,同比增加4戶,入庫稅收37.12億元,占市本級城區稅收62.65%,同比提升0.87個百分點。全年市本級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7.29億元,同比增長10.93%,完成地方稅收24.13億元,同比增長3.3%。
——保障民生支出。將“三保、防風險”作為基本保障要求。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67.44億元。其中,民生支出44.64億元,占比66.19%;農林水支出2.77億元,增幅2.13%。
——注重資金效益。全面實行“零基預算”改革,實施預算管理一體化改革,更好發揮監督效能,更加規范支出行為。
一、市本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根據審計全覆蓋的要求,市本級118家一級預算單位,除進行現場審計的5家市直單位外,我們對其他113家一級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實施了重點審計調查或送達審計。
2021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量87.10億元,支出總量73.24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9.18億元,支出48.62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001萬元,支出963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收入70.05億元,支出56.31億元,年末滾存結余68.55億元。全年共發行政府債券18.46億元,其中一般債券7.05億元、專項債券11.41億元,平均利率3.39%。全年共化解隱性債務11.79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政府債券管理使用不規范。
有4個項目的9.39億元政府債券資金未及時使用。
(二)預算執行不到位。
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數37.32億元,決算數22.06億元,相差15.26億元,預算執行率59.11%。
(三)財政資源統籌力度不夠。
市本級財政資源統籌力度不夠。截至2022年4月,市本級財政以前年度繳入非稅的7891萬元待查收入未及時清理。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22年,市審計局對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5個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現場審計。5個單位在部門預算編制及執行、專項資金、政府采購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一)部門預算編制不科學執行有偏差。
1.有3個單位預算編制不完整、不細化。
2021年,市發改委編制年初預算時,未將已確定和可預計的1,277.6萬元支出列入預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和市交通運輸局年初預算中公用支出和專項業務費支出預算未細化到具體經濟科目,如辦公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未進行預算安排。
2.有3個單位年初預算編制不科學。
一是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年初預算安排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及社保費用、社保接續等6個項目專項資金共1,125.84萬元,任務已完成,年末結余469.03萬元(占41.66%)。
二是市市場監管局機關會議費超預算支出4.56萬元,超過50.67%;政府采購超預算支出277.5萬元,超過44.49%。
三是市應急管理局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超預算17.96萬元。
3.未按規定向二級單位批復預算。
2021年,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和市交通運輸局收到市財政下達的部門預算批復后,未在規定的15日內向所屬二級單位批復預算。
4.預算公開不及時不完整。
2021年2月1日,市財政局批復下達市直部門預算,市應急管理局未在規定的20日內公開預算,且其后公開預算時未包括二級機構懷化市鄉鎮煤礦管理站的預算。
(二)違規使用財政資金。
1.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合規。
3個單位超范圍使用專項資金136.04萬元,其中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及下屬機構超范圍使用85.24萬元、市應急管理局超范圍使用45.33萬元、市交通運輸局超范圍使用5.47萬元。
2.違規發放津補貼及各類補助。
有3個單位違規發放各類津補貼和補助13.92萬元。其中市發改委違規報銷工作人員到懷化高新區出差的差旅費2.03萬元,重復發放9名借(抽)調人員餐補費2.01萬元;市交通運輸局無依據發放2020年度司勤人員安全、節油獎金1.34萬元,違規向7名工作人員報銷75天加班用餐費2.38萬元;市市場監管局向未達到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勞動補償金0.5萬元,其食藥監經開區分局向6名工作人員重復發放交通費補助0.6萬元。
3.各類應收款項長期未清理。
市交通運輸局各類應收款項2,710.15萬元未清理,其賬齡超過2年以上的2,097.55萬元,超過5年以上的612.6萬元。同時,其代支付的家屬區水電費12.4萬元未收回。市市場監管局將原工商局賬務合并后,未采取措施對原市工商局借出的200萬元進行催收。
4.違規轉嫁、攤派、報銷費用。
市發改委違規在下屬企業列支相關費用41.73萬元,其中黨建活動費用27.93萬元、職工體檢費13.8萬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
市應急管理局實施的兩個重點項目進度滯后。一是醫療應急物資儲備倉庫項目,計劃于2021年12月竣工,截至2022年4月21日,只完成兩棟倉庫的主體結構;二是湖南省區域應急救援懷化中心項目,計劃于2022年4月竣工,截至2022年4月21日,該項目應急指揮中心基礎工程已完工,科普及模擬訓練樓施工至主體四層裝配式梁柱,生活后勤保障樓和消防訓練塔尚未開工。
三、政府采購及購買服務審計情況
在2021年市級預算執行審計中,我們重點關注了市本級政府采購及購買服務情況,從采購預算、執行到效益方面進行了審計。
(一)政府采購預算編制不完整。。
1. 政府采購預算追加金額大。懷化市本級政府采購中共有95家單位追加采購預算項目95次,涉及金額3.3億元。
2. 市財政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與公開的內容不一致。2021年,市財政局批復給2個部門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預算內容與財政官網公開的內容不一致,分別是市民政局238萬元的基本養老服務項目和市應急管理局的60萬元應急預算編修項目。
(二)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率低。
有15家市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率低,其中執行率低于30%的5家,執行率在30%至70%的10家;有15家市直單位年初采購預算共計8,182.19萬元,當年實際采購2,094.97萬元,未執行采購預算6,087.22萬元。
(三)政府采購行為與上級政策相違背,且監管不到位
1.政府采購行為與上級政策相違背,違規支付采購資金1,746.96萬元。
2019年至2020年,市市場監管局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購買專利申請服務,約定在專利代理機構提交專利申請時就付款,與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在先、部分資助”的政策要求相違背,2年共支付政府采購資金1,746.96萬元,涉及專利申請數量3512件。
2.監管不到位,未追回非正常專利申請的采購資金。
2021年,國家知識產權局退回2018年至2020年市本級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購買的非正常發明專利申請232件,已支付采購資金115.76萬元。市市場監管局未對該違規行為進行查處,未按政策規定及協議約定追回已支付的政府采購資金。
(四)電子賣場采購流于形式。
經抽查,有2家單位的辦公用品采購仍采取線下定點采購模式,由商家先行供貨,報賬時再補辦電子賣場采購手續,或不履行電子賣場采購程序。其中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機關涉及采購54次,金額141.74萬元;市發改委涉及采購3.45萬元,且采購飲用水、家具等辦公用品4.44萬元未履行電子賣場采購程序。
四、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去年以來,市審計局在各項審計中重點關注行政事業、企業等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情況。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在2021年市級預算執行審計中,對全市一級預算單位及下屬機構國有資產進行了全覆蓋審計。市本級發現的主要問題:
1.無預算超預算新增國有資產。
2021年,市本級55家預算單位超預算新增國有資產1.2億元;1家單位無預算新增國有資產267.28萬元。
2.國有資產長期閑置,未發揮效益。
懷化市城建投、懷化市牛羊良種場9.6萬平方米房屋及構筑物長期閑置,其中市城投9.49萬平方米、市牛羊良種場0.11萬平方米。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下屬機構市軍休中心購置的錦繡五溪商業廣場1,430.04平方米、價值1,206.49萬元的老干活動用房未投入使用,形成閑置。市應急管理局2015年7月采購的防爆對講機、礦用通風阻力測試系統、地下管道超聲泄漏測試儀、便攜式超聲流量探測儀、多功能合體檢測報警儀和2017年12月省下撥的采集工作站21口、觸控互動一體機、投影儀等設備均未啟用,造成損失浪費,資產原值合計24.16萬元。
3.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環節。
一是市人社局、市文旅廣體局等15家單位,共有土地1.75萬平方米、房屋及構筑物3.96萬平方米、車輛8輛,已處置或移交,但未辦理資產核銷手續,涉及賬面價值2,266.33萬元。
二是3個單位資產管理不到位、底數不清。市市場監管局有23處原值1,828.31萬元的土地、房屋及構筑物類資產賬實不符,賬面反映公務車輛21輛實際只有18輛;市交通運輸局9個車庫無產權登記信息,已核銷車輛2輛和調劑轉入公務車2輛均未在賬上反映;市發改委登記公務用車8輛,其中3輛原值57.2萬元的車輛無實物,1輛已移交車輛未辦理核銷手續,1輛在用的公務用車未登記入賬。
三是市應急管理局接收上級調撥帳篷50頂、棉被1000床、折疊床996張、毛巾被1000床,已入庫但未入賬。同時,該局庫存有防爆對講機4部、LED顯示屏2塊、空調設備3臺、中央空調外機8臺、大唐電信通信設備20部,但上述資產在資產卡片上均只登記為1套,存在國有資產流失風險。
4.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監管措施不到位。
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大樓一樓門面和培訓中心門面及房屋租金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租金收入由自收自支二級單位執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下屬機構市軍供站所屬原軍供大廈及附屬門面租金20.27萬元未收到位。
(二)企業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2021年,重點對市商儲公司國有資產進行審核。發現的主要問題:
1.部分門面出租未簽訂租賃合同。
2018年至2020年,市商儲公司84個出租事項中有39個未簽訂合同,未簽訂合同率達46.43%。
2.資產租金低于市場價格且未收取到位。
一是市商儲公司將江灣水產市場門面及場地共4300平方米,均按場地價格標準對外出租,該市場的承租人將市場內的門面以28元/月/平方米的價格對外轉租,而市商儲公司將與該市場僅相隔一條馬路的商住樓門面對外出租時,價格僅為18元/月/平方米,少7至10元/月/平方米,明顯低于市場價格。
二是市商儲公司門面、場地承租戶欠繳往年租金11.95萬元未收取到位,且該公司未進行財務記錄。
3.國有資產管理不善,造成損失81.54萬元。
市商儲公司財務賬上庫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賬面價值27.42萬元,現已無實物;同時,該公司還存在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54.12萬元。
五、重點民生資金審計情況
2022年,根據市政府和省審計廳的安排,市審計局對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進行了審計,主要包括機關養老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市本級上述保險基金在籌集、管理、使用方面均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基金籌集中還存在未繳費和重復參保問題。
1.對未申報繳費企業未進行甄別并催收養老保險費。
截至2022年4月,市本級5361家參保登記企業中有1835家企業歷年未申報繳費。2020年11月,征繳職能劃轉稅務部門后,人社與稅務兩部門未就該問題進行協商溝通。
2.重復參保繳費。
市本級45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重復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重復繳費207個月,涉及金額5.45萬元;60名企業職工在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重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涉及金額1.69萬元。
(二)違規支付養老保險待遇。
主要是違規向2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死亡人員發放養老保險待遇2.38萬元;重復向1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發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0.98萬元。
(三)基金運行管理制度未落實到位。
一是基金監管與內部控制不到位,未嚴格遵守對賬制度,基金監督相關人員未及時安裝財務軟件并開通查詢功能;二是落實全省社保基金管理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不到位,人員職責分工不明確,未形成重點崗位清單,稽核內控制度未落實,崗位權限清理不及時。
六、鄉村振興政策和資金審計情況
2021年,市審計局對溆浦縣、沅陵縣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和資金開展審計。
(一)產業項目、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
溆浦縣制種項目支出資金2,237.20萬元,未達到預期目標,政策實施效果不佳;對民營企業承擔的重點產業扶貧項目和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監管不力,604.5萬元財政資金安全和幫扶人口的利益保障存在風險。溆浦縣3家企業違法用地2.06萬平方米;135起違規占用耕地問題未整改到位,涉及耕地81.91畝;耕地“非糧化”和拋荒排查、整治工作不精準,未進行實地核查,臺賬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
(二)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存在違規使用行為。
一是未及時安排撥付各類涉農專項資金2.02億元,其中溆浦縣1.64億元,沅陵縣0.38億元。二是溆浦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未完成,多撥獎補資金104.15萬元;超范圍使用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壤改良專項資金70.54萬元。三是沅陵縣挪用茶園內產業道路提質改造項目專項資金200萬元,違規將涉農專項資金35.25萬元用于行政運行支出。
(三)涉農項目建設滯后或閑置,項目資金閑置。
一是溆浦縣2015年啟動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BOT項目)尚未完工,專項資金2,788.38萬元結轉超過2年;價值121.73萬元的制種基地信息化管理平臺閑置超過2年;高標準農田建設科技推廣工作未開展,項目資金100萬元未使用。
二是沅陵縣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整體進展緩慢,600萬元專項資金閑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未完成驗收,專項資金尚有301.24萬元未使用;369個信息進村入戶益農信息社站點建設任務,僅建成266個,通過縣級驗收但未通過省市驗收;該縣官莊鎮、筲箕灣鎮兩個污水處理廠項目因建設手續不全,未能辦理施工許可和進行財政評審,未進行項目驗收。
七、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按照上級審計機關的統一部署,2021年對辰溪縣、沅陵縣、麻陽縣3個縣進行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一)2個縣政務服務集中入駐工作未落實到位。
2021年,辰溪縣尚有25個單位,1318項事項未進駐政務服務大廳;沅陵縣由于政務中心場地面積不足,政務服務中心未能實現部門集中入駐。
(二)欠付民營企業工程款718.85萬元。
辰溪縣辰水治理一期工程項目結算審核緩慢,欠付湖南中泰水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718.85萬元。
(三)部分項目建設滯后且管理有漏洞。
截至2021年12月,麻陽縣農村垃圾處理系統建設項目未建成,該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2020年9月底完工后長期未驗收;24家養殖場的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配套設施未完成,項目驗收把關不嚴。
八、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2021年,市審計局對懷化陸港國際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陸港公司)、懷化市商業儲運總公司(簡稱市商儲公司)、懷化中芷公路建設有限公司(簡稱中芷公司)3家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3家企業在企業經營、財務管理和項目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2家企業未嚴格履行集體決策程序。
一是市商儲公司對江灣水產市場門面出租價格及合同簽訂等事項未進行集體研究。二是中芷公司未經集體研究、在未履行公開招聘程序和設置人員準入條件的情況下,與6人簽訂了未載明薪酬標準的用工合同。
(二)2家企業經營不善,運營困難。
一是市商儲公司經營業績不實,多計利潤214.05萬元。二是陸港公司發行班列收入成本率過高。
(三)欠繳、漏繳稅費176.16萬元。
市商儲公司欠繳城鎮土地使用稅及滯納金170.39萬元,漏繳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附加費5.77萬元
(四)財務管理不規范。
市商儲公司應收補償款353.14萬元未進行賬務處理,52筆74.14萬元應收款項未及時清理收回。
(五)購買服務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
懷芷辦與一中介公司簽訂技術服務合同16份,涉及金額361.11萬元,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也未見集體決策資料。
九、政府投資工程結(決)算審計情況
2021年,市審計局審計了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135個,完成審計金額15.58億元,審計審定金額13.31億元,核減金額2.27億元,核減率14.6%。審計發現,政府投資項目中還存在項目投資超估算、先開工后招標、招標工程量與設計工程量不一致、工程未進行預算財政評審、未履行政府投資項目變更審批程序、財評預算為工程類而政府采購為貨物類、垮塌損失等33個問題,涉及問題金額約6.84億元。市審計局還起草出臺了《懷化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實施辦法》,明確了政府投資項目結算審計標準及審核職責。
十、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一年來,市審計局共完成審計及審計調查項目33個,查處違規金額40.53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97.63億元,損失浪費金額1.17萬元,通過審計處理應上繳財政17.28億元,核減投資額2.27億元,向紀檢、司法、稅務等相關部門移送案件線索7件,追究黨紀政紀責任2人,這些案件線索集中在國有資產資源、政府招投標及采購等方面。
審計發現的上述問題,涉及政策和制度層面以及重大事項等方面的,市審計局已專題上報市委市政府,其中審計要情4篇、審計專報10篇,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分別作出了重要批示;涉及財政收支方面一般性的違規問題,市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作出了審計決定,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審計建議。下一步,將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按規定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十一、審計建議
(一)加強財源建設,提高財政收入質量。
一是優化營商環境,圍繞產業發展穩步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扶持規模以上企業發展,確保稅收收入完成年初預算安排。二是加強非稅收入征管,避免非稅收入跑、冒、滴、漏,加大對以前年度大額欠繳非稅收入的催收力度。三是合理利用本級財政扶持政策,培植在稅收和社保方面有貢獻的中小微企業,提高財政資金對市場主體的支持作用,保稅源穩就業。四是摸清市本級國有資產、資源底數,分類別進行盤活,補充財政收入不足。
(二)完善保障機制,確保政策貫徹落實。
健全完善中央、省、市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保障機制,市直部門和縣級政府要細化具體措施,對涉及減稅降費、“放管服”改革、社保民生、鄉村振興等方面要堅持系統觀念,統籌需要與可能,不搞“一刀切”、層層加碼。要樹立在發展中解決矛盾的意識,確保在貫徹落實政策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規范權力運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
著眼于當前面臨的重大風險隱患,嚴格規范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權力運行。一是高度關注政府債務風險,規范政府債券資金使用。二是在國有企業領域,要建立“三重一大”議事制度,對經營不善、決策不當等造成企業重大損失的行為,要倒查責任,推動國有企業調整結構、增強市場競爭力。
(四)嚴肅財經紀律,增強預算約束剛性。
一是提高本級財政的統籌能力,加強各預算之間的銜接;完善市級專項資金的分配制度,注重專項資金的績效評估;細化預算編制,壓縮財政資金分配中的自由裁量權。二是嚴格各部門在預算執行中的主體責任,確保全部收入進國庫、每筆支出有預算,避免無預算支出行為。三是繼續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非必要和非剛性支出,對財政資金的損失浪費行為要追責問責。四是發揮人大、紀檢、巡察和審計等各類監督合力,共享監督成果,共同推進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