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3-12 17:11 信息來源:市審計局
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對2017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審議,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各責任單位積極落實整改責任。截至2018年11月底,審計查出的大部分問題得到有效整改。現將審計工作報告指出問題的具體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市本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的整改情況
1.關于預算編制不夠完整細化的問題
市財政局在編制2019年預算草案時,進一步細化預算,減少年初預算未安排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的規模。
2.關于預算編制仍待規范的問題
市財政局在編制2019年預算時,加強預算編制與結轉結余資金的結合,嚴格資金安排次序,先從單位結余結轉中安排,再從政府性基金預算、一般公共預算中安排。市財政局已統籌收回市規劃局編制經費1042.8萬元,并未新增該單位專項經費;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120萬元耕地開墾征管經費已使用完畢。2018年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時,已按15%的比例將390萬元國有資本收益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力爭到2020年達到調入30%的要求。
3.關于預算安排不合理的問題
市財政局在編制2019年預算草案時,按照零基預算的要求,對確需安排的專項支出進行全面鑒定,按立項依據、科學分類、嚴格測算標準,根據績效管理的要求,進一步科學合理編制預算。
4.關于收入未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的問題
市財政局已在2018年將未入庫收入繳庫。已在辦理應退還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返退工作。
5.關于預算執行進度不均衡,年底支出比例偏高的問題
市財政局在2018年通過細化年初預算、加快上級轉移支付下達、非稅收入繳庫與分解同步等措施加快預算執行進度。
6.關于執行單位(項目)支出緩慢,結余結轉資金較大的問題
市財政局在2018年通過執行存量資金清理政策倒逼執行單位(項目)加快支出,加快單位資金使用進度,減少結余結轉資金規模。
7.關于預算支出監管不嚴的問題
被騙取的失業保險基金已追繳收回財政,市財政局將與市人社等部門加強對社保基金支出的監管,定期開展檢查,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請社會審計機構開展第三方監管。
8.關于決算草案不完整的問題
市財政局已按規定將超限額基金結余4.66億元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
9.關于財政資金閑置的問題
市財政局將督促市委防范辦加快資金使用,嚴格執行連續兩年結轉予以收回的規定。
10.關于財政出借資金余額較多,銀行賬戶清理不到位的問題
市財政局2018年通過抵扣、催收及調整預算列支方式壓減出借資金5.1億元,并將嚴格執行《湖南省財政廳關于貫徹落實〈預算法〉進一步加強財政國庫資金管理的通知》(湘財庫〔2018〕42號)的規定,按三個時點要求,對截至2018年2月底的暫付性款項分三年消化,對2017年新增暫付性款項分兩年消化,對2018年新增暫付性款項當年全部消化。同時,市財政局將出臺相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市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銀行賬戶管理。
11.關于市本級科技與產業引導資金獎補標準不明確,存在“人為分配”現象的問題
市財政局將加大財政專項資金安排跨部門、跨級次和跨預算的整合力度,對上級已安排了專項,本級可整合的資金整合后再統籌安排;積極對接相關主管部門,進一步強化項目申報及審核管理,完善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批流程;分部門制定相關產業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資金安排分配原則、標準、額度等,解決資金安排的合理性問題,減少部門自由裁量權。
12.關于科技與產業引導資金分配不合理的問題
市財政局將完善分配方案,一是合理設置資金分配因素進行資金分配;二是減少直至取消市級直接戴帽,將因素分配全部資金下達縣級財政,賦予縣級政府分配自主權;三是積極與“互聯網+監督”融合,將市級、縣級分配項目情況公開;四是實施績效管理,市級主管部門負責切塊資金整體績效評價,縣市區負責項目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并將績效結果運用到資金分配當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單位資金資產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一是市經信委已從本級工作經費中留出52.27萬元歸還原渠道;將5個門面的出租向市財政局申請報批,對資產進行了出租價格評估,待原租賃時間到期,將進行網上掛牌競價交易。
二是市市政設施維護處將所有業務方面的收款一律上交財務部門保管,建立管理臺賬;由市紀委監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組對該部門和科室負責人、當事人進行約談,并向紀檢組做出書面檢討。欠收的房屋租金已全部追繳到位,并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單位房屋及場地設施出租事項的通知》,對今后房屋及門面資產的租賃事項,向市財政局報批后,按流程規范辦理。
三是市機關事務局已將欠繳的租金收入稅費5.76萬元及滯納金共計6.61萬元補交到稅務部門。
2.關于部分單位超范圍開支、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問題
一是市檢察院已責令相關人員清退辦案用餐費0.24萬元,并就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間所需的生活用品費嚴格按看守所的規定執行。
二是市市政設施維護處對除一線高溫作業人員外的其他人員發放的高溫費進行了清退,在無新的規定出臺之前,停發高溫費;并對欠發的年終績效獎進行清理,按發放的津補貼進行多退少補;對超范圍發放的各類單項獎進行清退,停止發放各類單項獎。
三、重大專項資金和民生工程的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3家單位擠占專項資金101.74萬元的問題
市商務和糧食局、市科協由于部門預算不足,占用了專項資金,今后嚴格加強資金管理,做到專款專用。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擠占的1.8萬元資金已退回財政,相關人員已移送市紀委問責。
2.關于市房產局把關不嚴致66名公職人員違規領取農民工進城購房補貼75.18萬元的問題
市房產局相關工作人員已移送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并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對于已經發放補貼的問題,明確專人與相關違規領取補助人員所在單位,進一步核實人員身份,待核實無誤后,再通過催收公函和電話等形式,要求相關人員退回違規領取的補貼;對不及時退還的,要求所在單位或當地財政部門協助催繳。二是對已申請但尚未發放補貼的情況,根據市“互聯網+監督”辦公室和審計部門提供的公職人員身份信息,正在認真進行身份信息比對,凡是公職人員的一律不予發放,并及時告知相關人員。
3.關于沅陵縣、溆浦縣、洪江區未及時撥付使用專項資金3413萬元的問題
市財政對相關縣區專項資金撥付情況進行了督促,目前,以上三個縣區的資金已撥付到位。
4.關于新晃縣工業集中區管委會違規將專項資金3300.82萬元出借給私營企業的問題
新晃縣工業集中區管委會已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山東錦程華店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進行資產清查,并提出整改方案;對湖南寶悅新能源電動特種車輛有限公司借支的資金進行清理追回。
5.關于截至2017年11月底,部分失業保險基金參保單位欠繳失業保險基金865.12萬元的問題
欠繳一年以上的失業保險基金269.73萬元,主要集中在懷化市四醫院、懷化市中醫院、懷化市正好制藥廠等單位。目前懷化市四醫院欠繳的基金已經全部繳納到位,懷化市正好制藥廠已在分期補繳往年欠繳的基金,懷化市中醫院欠繳的基金正在催繳中。欠繳失業保險基金不足一年的多家單位,主要是因為大部分企業半年或一年一次性繳納失業保險費,繳費時間基本在年底。
6.關于市就業服務處向24名不符合失業保險條件的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7.86萬元的問題
市就業服務處已經追回23人違規領取的失業保險金7.42萬元,尚有1人失業保險金0.44萬元未追回,通過協商,該人同意分期退還。
7.關于公車改革留用車輛使用效率低的問題
市公車辦加強平臺的管理和調度能力,一是進一步規范車輛委托管理制度,將委托管理車輛的派車單進行統一管理存檔。二是提升平臺車輛的運行效率,盡可能簡化程序,完善電子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有效避免違規用車的同時,提高平臺車輛運行效率,作為參改單位公務出行保障的有力補充。三是對市直黨政機關提出租賃車輛申請時,平臺車輛符合用車單位需求的,無償安排平臺車輛,既節約了財政資金,也提高了平臺車輛的使用率。市交建投決定對車輛進行“更新換舊”,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和租車平臺的合作,以符合市場運營需求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目前市交建投已與懷化地上鐵新能源車公司、玖玖租車平臺達成合作意向。
四、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市審計局要求建設單位及時補充、更正了相關資料,對高估冒算的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審計報告直接扣減了工程造價;對審計查出的建設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建設單位高度重視,采取了一定措施,出臺了相應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相關程序,規范項目建設管理。
五、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市第二人民醫院超標準收費470萬元的問題
市第二人民醫院采取措施積極整改,一是根據審計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對收費字典中存在的錯誤進行了糾正。二是藥品、設備、財務、物價進一步加大自查和復審工作力度,每個品種入庫,必須由一人錄入,另一人核查,財務會計審核后,收費字典方能使用。三是重新招標降價的品種,做到及時調價并更改收費字典,每3個月全面清理一次字典庫價目,確保收費價格正確無誤。四是組織學習培訓,修訂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2.關于鶴城公安分局違規收費272.38萬元的問題
鶴城公安分局已停止收取拘留人員生活費及外單位贊助費。
3.關于溆水灌區管理局公款滯留私人賬戶162.63萬元的問題
溆水灌區管理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要求“三庫一壩”必須按照該規定健全完善好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該制度從財務機構崗位責任制、預算資金管理制度、貨幣資金管理制度、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往來款項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項這11個方面進行規范。
4.關于市規劃局部分項目決策不當造成損失浪費332.50萬元的問題
市規劃局積極整改,依據審計意見挽回損失資金30萬元,在今后的工作中堅持科學統籌,因地制宜,提高編制質量,增強成果的落地性、科學性,同時建章立制,確保整改長效。原市規劃局局長彭章南已移送處理。
5.關于溆水灌區管理局和市規劃局均未執行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財務規定的問題
溆水灌區管理局財務報賬已由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批。市規劃局制定出臺并修訂完善《市規劃局財務管理規定》,明確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財務工作,不得直接進行財務審批,由分管領導具體分管。
6.關于通道縣委黨校和市規劃局違規發放津補貼19.36萬元的問題
通道縣委黨校在職干部職工清退資金6.16萬元,已上繳縣財政。市規劃局王波等5人已于2017年11月3日退回違規發放的加班費5.99萬元,尚有5.45萬元市規劃局正在追繳中。
7.關于會同縣人民檢察院、辰溪縣委宣傳部購置固定資產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的問題
會同縣人民檢察院已要求財務人員加強學習,今后規范政府采購工作,該院對大宗的采購項目進行政府集中采購并在網上進行公示。辰溪縣委宣傳部已補辦了政府采購相關手續。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扶貧資金入股不規范的問題
洪江區菖蒲村民委員會及211名貧困戶入股3個產業扶貧項目的情況,已經在其村賬反映。
2.關于產業扶貧項目未按市場原則實施的問題
新晃縣針對產業項目存在的不足,準備由縣農業局牽頭,加強項目市場調研,制定新晃縣產業扶貧的指導意見,重點對產業扶貧項目的前期論證、投資概算、效益分析等提出具體指導要求,健全項目長效利益聯結機制。
3.關于環境整治及污染防治資金和項目績效不高的問題
溆浦縣加大推進力度,項目已掛網設計招標,計劃在2018年內全面建成1.05億元的建設任務。對于二次污染問題,溆浦縣環保局于2017年12月上旬,組織人員對破壞區域進行了修復,按操作規范實施了防滲、覆土、種草,恢復了填埋場功能,制作了警示標志牌消除了二次污染;同時,當地鎮村干部加強了現場巡查管控,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人為破壞行為。對于項目進展緩慢問題,溆浦縣:一是加快已完工項目工程結算、財務決算進程;二是積極向施工單位撥付工程款;三是加快在建治理項目施工進度;四是制定了工程款支付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