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25 15:23 信息來源:懷化市司法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八、公開附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收入預算總表
3.支出預算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6.本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7.本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8.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9.本年項目支出預算表
10.本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11.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1.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3.承擔統籌規劃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4.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辦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
5.承辦市人民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后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地區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人民政府規章清理、編纂、備案工作。
6.負責指導全市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的合法性審查。承辦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登記工作。受理有關規范性文件違法的審查申請。負責縣市區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向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工作。組織開展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負責對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
7.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縣市區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8.承辦向市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案件,承辦或指導部門辦理以市政府為被申請人向省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案件的有關行政復議事項,承辦或指導有關單位辦理市人民政府行政應訴事項;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9.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10.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11.指導管理本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12.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13.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的初審呈報和證書發放有關工作;負責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取得者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參與指導面向社會的法學教育。
14.負責全市法治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對外合作交流。承擔市政府涉外協議等文件的法律審查工作。
15.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16.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各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干部。
17.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懷化市司法局作為一級部門預算單位,內設科室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辦公室、法治調研督察與政策法規科、立法科(規范性文件管理與法律事務科)、戒毒工作管理科、社區矯正管理科(市社區矯正管理局)、行政復議應訴綜合科、行政復議應訴辦案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人民陪審員和監督員選任管理辦公室)、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律師工作科、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與對外合作交流科、裝備財務保障科、政治部(設組織干部科、警務管理科)、機關黨委。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2024年懷化市司法局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包括:懷化市司法局部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4年部門預算包括本單位預算內的收支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4年年初本部門收入預算1971.5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971.5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收入較上年減少107.66萬元,增長率-5.2%,主要原因是普法經費、社區矯正購買服務經費、人民調解以獎代補經費壓減50%,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基地建設經費減少5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本部門支出預算數1971.59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11.2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4.2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6.1萬元。壓減公用經費和專項支出后,同口徑對比,支出較上年減少107.66萬元,增長率-5.2%,主要原因是普法經費、社區矯正購買服務經費、人民調解以獎代補經費壓減50%,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基地建設經費減少5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4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為1971.59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11.21萬元,占86.7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4.29萬元,占10.87%;衛生健康支出46.1萬元,占2.34%。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1391.79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317.17萬元、津貼補貼245.91萬元、住房公積金90.14萬元、績效工資17.05萬元、獎金257.77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5.8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10.59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46.10萬元、伙食補助費20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20.17萬元、工會經費41.6萬元、公務接待費4.8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2.5萬元、生活補助2.34萬元、退休費9.79萬元等;
(二)項目支出: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579.8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專項業務工作經費支出48萬元,主要用于法治懷化建設、司法鑒定、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工作等方面;上級轉移裝備經費支出64萬元,主要用于購買辦公設備等方面;上級轉移辦案經費支出151萬元,主要用于彌補其他辦案業務經費等方面;上級轉移法律援助補助經費支出61萬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辦案補貼;人民調解“以獎代補”經費10萬元,主要用于對人民調解員辦理調解案件實行獎勵等方面;普法經費支出50萬元,主要用于法治宣傳工作,以及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普法考試等方面;法律援助購買服務經費支出55萬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補助以及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電話等方面;社區矯正購買服務經費10萬元,主要用于工作隊伍業務培訓,信息化平臺的日常維護等方面;人民監督員工作經費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開展人民監督員的換屆、選拔、培訓及用于對人民調解員辦理調解案件實行獎勵等方面;國家統一法律資格考試經費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組織國家統一法律資格主觀題、客觀題考試等方面;國家統一法律資格考試工作經費(報名費非稅返還)支出13.3萬元,主要用于組織國家統一法律資格主觀題、客觀題考試等方面;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基地建設經費40萬元,主要用于考試基地建設;立法經費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承擔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審查、備案等方面;政府法律顧問經費12.5萬元,主要用于承擔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管理工作等方面;行政復議與應訴及依法行政經費25萬元,主要用于指導全市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市政府為復議機關的行政復議案件,指導承辦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進行全市行政復議案件評查,組織全市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培訓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況
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預算
2024年懷化市司法局部門安排“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4.8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較上年預算數增加3.8萬元,提高18.1%,主要因為車輛老化嚴重、車輛維修費增加。
(二)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懷化市司法局部門機關運行經費144萬元,壓減公用經費后安排115.2萬元,同口徑對比,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3.2萬元,下降28.09%,主要因為本年將部分公用經費放入機關工資福利支出中的伙食補助費和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主要用于工會經費支出3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4.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0.4萬元等。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懷化市司法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8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16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按照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4年我單位整體支出1971.59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15個,涉及項目支出579.8萬元,其中專項業務工作經費48萬元,上級轉移裝備經費64萬元,上級轉移辦案業務經費151萬元,上級轉移法律援助補助經費支出61萬元,行政復議與應訴及依法行政經費25萬元,立法經費10萬元,人民監督員經費10萬元,人民調解“以獎代補”經費10萬元,普法經費50萬元,政府法律顧問經費12.5萬元,法律援助經費55萬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經費20萬元,國家統一法律資格考試工作經費(報名費非稅返還)13.3萬元,社區矯正購買服務經費10萬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基地建設經費4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6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5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2024年,本部門無新增車輛,無新增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和專用設備。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4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971.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79萬元,項目支出579.8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詳見附件2024年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七)一般性支出情況
1.2024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8萬元,具體為:社區矯正監管安全分析會,內容為社區矯正季度安全監管情況分析、工作部署等,預計每次參會人數45人,全年4次,預算3.5萬元;全市司法行政掃黑除惡會議,內容為全市司法行政掃黑除惡相關工作部署、統籌等,預計每次參會人數33人,預算0.9萬元;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推進會,內容為傳達部、省文件精神、部署相關工作,預計每次參會人數30人,預算0.9萬元;全市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會議,內容為部署安排2024年規范化司法所創建任務和要求,預計每次參會人數40人,預算0.9萬元;全市司法行政會議,內容為2023年工作總結及2024年工作部署,預計每次參會人數48人,預算0.9萬元;全市年中司法行政工作推進會,內容為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部署,預計每次參會人數48人,預算0.9萬元。
2.2024年,本部門培訓費預算18萬元,具體為:公證案件質量評查暨公證培訓會,內容為公證案件評查及相關培訓,預計人數15人,預算0.45萬元;司法鑒定案件質量評查暨司法鑒定培訓會,內容為司法鑒定案件評查及相關培訓,預計人數15人,預算0.45萬元;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培訓,內容為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預計人數60人,預算3萬元;案件質量管理培訓,內容為加強對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管理,預計人數26人,預算1.1萬元;全市司法所長培訓(社區矯正業務),內容為人民調解、司法所日常管理等業務(社區矯正與安置幫教),預計人數120人,預算6萬元;全市行政執法業務培訓,內容為行政執法通用法律知識等內容,預計人數2000人,預算2萬元;2024年全市法治調研督察工作會議暨培訓班,內容為就全市法治調研與督察工作進行總結回顧和安排部署,預計人數50人,預算2萬元;辦公室主任及宣傳培訓會,內容為辦公室主任工作職責內容,宣傳報道工作,預計人數50人,預算1.5萬元;辦公室信息化及保密工作培訓會,內容為辦公室信息化管理及保密工作,預計人數50人,預算1.5萬元。
3.2024年本部門無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預算。
七、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八、公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