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8-22 09:40 信息來源: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進全省人社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97號)、《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轉發<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湘發〔2021〕2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普法工作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重要指示批示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服務“十四五”時期全省人社事業發展目標任務,以持續提升人社系統工作人員和用人單位、勞動者法治素養為重點,以提高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為著力點,完善和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健全普法工作體制機制,大力提升法治人社水平,為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建設現代化新湖南,推動全省人社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黨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全面加強,全省人社系統普法工作體系更加健全;人社各級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全面提升;“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有效落實,人社法律法規社會知曉度不斷提升;人社工作人員和用人單位、勞動者等法治觀念明顯增強;人社領域依法治理深入推進,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顯著改善。
(三)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普法全過程各方面,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導向,做到普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務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權益;
——堅持服務大局,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人社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普法;
——堅持與法治實踐深度融合,把普法融入法治實踐、融入基層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省全過程。
二、普法重點內容
(一)突出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將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務,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深刻領會蘊含其中的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引導全省人社系統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認真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法治工作隊伍全員學習內容,人社系統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課程和領導干部年度述法的重點。通過集中學習、專題講座、專題培訓、開設專欄等多種方式,運用各類媒體和平臺,發揮好人社普法陣地作用,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省人社系統入腦入心。
(二)突出宣傳憲法
在全省人社系統深入持久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闡釋好“中國之治”的制度基礎,闡釋好新時代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內涵和意義,闡釋好憲法精神。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組織新任命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活動。結合“12·4”國家憲法日,開展“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全省人社系統工作人員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確定的理念和原則、國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等內容。將憲法納入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重要內容和各級人社部門落實普法責任的重點。鼓勵技工院校在學生畢業儀式等活動中設置禮敬憲法環節。加強國旗法、國歌法等憲法相關法的學習宣傳。
(三)深入宣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
著眼于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結合實施“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突出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大力宣傳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方面的方針和政策。
著眼于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結合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社會保險制度建設,大力宣傳社會保險法及工傷保險條例、失業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我省相關配套法規政策,宣傳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及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經辦管理和服務、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機制。圍繞持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深化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和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等重點工作開展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將每年10月定為社會保險基金風險專題“警示教育月”,開展系列基金監管警示教育活動。
著眼于激發人才創新活力,結合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系列支持計劃、技能中國行動,深入學習宣傳國家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縣以下事業單位建立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表彰獎勵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著眼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結合實施企業薪酬指引計劃、勞動關系“和諧同行”能力提升行動,“湘融湘愛”農民工服務品牌等活動大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國家深化企事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舉措,宣傳工資、工時、休息休假、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幫助、引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
(四)深入宣傳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廣泛開展民法典宣傳工作,推動領導干部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宣傳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和重要地位,大力宣傳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和法理精神。及時跟進普及宣傳新頒布的與人社相關的民法典司法解釋。深入宣傳促進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積極開展長江保護法宣傳。持續抓好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規的法治宣傳。
(五)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
以黨章、準則、條例等為重點,加大黨內法規學習宣傳力度。突出學習宣傳黨章,教育全省人社系統黨員干部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尊崇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把學習掌握黨內法規作為合格黨員的基本要求,列入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內容,促進黨內法規學習宣傳常態化。在考核黨員、干部時注意了解掌握相關情況,把黨內法規學習宣傳納入全省各級人社黨組織黨建工作考核重要內容。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落實普法責任
一是完善“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全省各級人社系統要層層落實普法責任,推動“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在基層延伸,將普法工作納入本部門本單位和本行業系統目標管理體系,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建立健全普法責任清單,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要求,落實普法責任。結合我省“十四五”人社事業發展規劃的貫徹實施,在組織開展重大活動、專項檢查、專項行動時,要把普法作為重要環節,加大對普法內容、形式、責任的部署,加大對管理服務對象普法力度。
二是把普法融入立法和政策制定全過程。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過程中,要通過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方式,說明相關制度設計,提高社會公眾的知曉度和理解力。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公布后,要通過制定宣傳提綱、政策解讀、在線訪談、答記者問、發表解讀文章等方式,切實加強政策解讀,按照“解讀是常態、不解讀是例外”的要求,幫助群眾準確理解政策。
三是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開展普法。把向管理服務對象宣傳普及人社法律法規、政策知識作為工作流程的必備步驟,在依法履行職責、提供公共服務的過程中答疑解惑,使人民群眾及時、準確了解相關法規政策。在全省各級人社服務窗口和服務大廳通過提供服務指南、播放法治宣傳視頻、發放宣傳手冊等方式宣傳人社法規政策。在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律審核制度中加強普法宣傳。繼續開展全省“最美仲裁員”活動宣傳,提高調解仲裁工作社會公信力和影響力。
四是落實工作人員以案釋法制度。在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確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勞動保障監察、行政爭議處理、信訪處理等過程中,工作人員要結合具體案情向當事人釋法說理,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與法治宣傳教育有機結合起來,讓群眾在解決問題中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治觀念。組織開展以案釋法、以案普法,實施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定期推送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企業信息、適時發布典型案例等制度。持續開展巡回仲裁庭進單位進園區。針對人社領域熱點問題和事件,組織法律法規起草人員、執法人員和專家學者進行權威解讀,弘揚法治精神。
(二)著力提升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是加強國家工作人員法治教育。全省各級人社部門要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國家工作人員年度分類分眾學法考法制度和行政執法人員法治培訓,強化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堅持抓好“關鍵少數”,發揮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示范帶頭作用,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分級分類明確領導干部履職應當學習掌握的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把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法律和黨章黨規列入中心組學習計劃,每年至少集體學法3次,每年至少舉辦2期領導干部法治專題講座或者培訓。把法治教育納入人社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將法治課程列為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各類業務培訓的必修課。落實領導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制度。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公布后,要按照規定對直接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
二是面向社會公眾開展針對性普法。全省各級人社部門要圍繞中心工作,針對重點人群,聚焦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通過常態化普法和主題普法活動相結合的方式,推動人社法律法規家喻戶曉。創新開展“送法下鄉”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就業、社保、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等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入推進普法宣講進村入戶。全省各級人社部門要明確一個以上行政村作為普法聯系點,面對面指導普法聯系點健全普法機制,推動鄉村法治文化建設,開展常態化普法宣傳。全面梳理就業創業政策和服務項目,公開發布并動態更新政策清單、服務清單、經辦機構清單,實施就業政策快辦幫辦行動。根據就業困難人員、農民工、高校畢業生等不同群體特點,組織開展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高校畢業生留湘來湘公益服務等專項活動,有針對性地宣傳就業創業維權政策。深入推進“人社政策法規進技校”,提高技工院校學生參與法治實踐的能力。探索開展“訂單式”普法,針對不同管理服務對象,提前收集了解普法需求,形成“普法訂單”,有針對性地開展普法活動。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開展勞動用工法律知識培訓,提高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水平;對社會保險業務經辦人員,在辦理社保相關業務時一并開展社保基金反欺詐宣傳;對年底欠薪較為集中問題,在“兩節”期間組織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集中宣傳活動。利用“五一”國際勞動節、法律法規頒布施行日等重要時間節點,扎實開展各類主題普法活動。
(三)創新普法工作機制
一是加強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中的運用。充分發揮互聯網作用,建立健全新媒體普法的工作機制,依托網站、微博、微信、微視頻和移動應用等新媒體新技術開展普法活動。積極運用人社公共服務場所電子顯示屏、服務窗口觸摸屏、公交移動電視屏、手機屏等,推送人社法治宣傳教育內容,不斷擴大普法的覆蓋面,增強精準度。積極推動湖南人社數字法治建設,針對不同人群開展個性化普法,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精準的普法服務,增強服務對象與普法機構雙向互動,提升參與感、體驗感、獲得感,努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治需求。打造全省統一的人社法規政策庫,免費向公眾開放。推進數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建設。進一步發揮運用好全省人社遠程視頻接訪系統,推進“12333”服務系統建設,做好“一呼就應”發布活動,不斷提升“12333”公益服務電話服務品質。
二是創新普法產品和形式。適應全媒體時代人民群眾對人社法治需求從“有沒有”向“好不好”的轉變,注重分析各類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產品供給的精準性和有效性。開展“一把手講法”活動,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等方面政策宣講。持續開展“看得懂算得清”宣傳活動,結合不同群體不同特點,聚焦群眾關心的問題,針對性地開發普法宣傳產品,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用接地氣的群眾語言解讀政策。鼓勵各級人社部門因地制宜建設法治文化陣地,創作法治文化作品,積極參加法治動漫微視頻征集展播、法治征文、法治演講比賽、法治文藝匯演等活動,積極營造人社法治文化氛圍。充分運用法治宣傳欄、法律圖書室(角)等傳統普法形式,利用“村村響”廣播普法,鞏固基層普法陣地。鼓勵各地開展本地特色主題普法活動,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基層普法活動品牌。
三是以練兵比武活動為載體開展普法宣傳。常態化開展人社系統練兵比武活動,充分發揮人社系統培訓機構、在線培訓平臺等作用,加強干部隊伍特別是窗口單位人員培訓。持續開展“日日學、周周練、月月比”線上練兵,推動新進人員必學、新出政策必學,打造專業化經辦隊伍。積極組織參加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窗口單位技能比武活動,推動工作人員以比促練、以練促用,培樹更多人社“知識通”“一口清”等典型。廣泛運用網絡、微信、電視臺等媒介開展法治競賽活動,不斷增強社會影響力,吸引更多社會公眾學習、運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規政策。
四是充分運用社會力量開展公益普法。發揮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在普法中的作用,暢通和規范市場主體、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參與普法的途徑。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方式,由承接主體按規定提供法律宣傳教育、法律顧問、法律援助等服務,推動普法工作社會化、專業化。依托專家教授、實務專家、退休老干部、法律顧問、律師等力量,組建全省人社普法宣講團,深入開展普法宣講活動。加強普法志愿隊伍建設,組織、支持退休老黨員、老干部、社會力量等參與普法志愿服務,推動普法志愿服務常態化、制度化。
(四)加強組織保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人社部門要更加注重系統觀念、法治思維,充分認識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科學編制五年規劃,把普法作為人社工作的重要內容,認真組織實施。要嚴格按照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要求,認真履行普法領導責任,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制度。全省各級人社部門要成立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普法工作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監督職責,各單位各部門按照職能將普法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在普法工作中發揮主體作用。各市州人社部門要充實人員,明確專門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普法工作。各市州人社部門、廳本級各處室單位要確定一名普法聯絡員,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普法工作情況。
二是健全工作機制。全省各級人社部門要切實保障普法工作人員、經費、設備等需要,確保普法工作有效有序開展。配齊配強法治工作力量,健全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專業人員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推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單位年度履職報告評議制度,逐步形成清單管理、跟蹤提示、督促指導、評估反饋的管理模式,壓實各責任單位普法責任。
三是加強評估檢查。全省各級人社部門要加強“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日常指導和督促檢查,將普法工作納入人社系統重點工作綜合評估體系和處室單位績效評估重要指標。按照人社部和省普法辦部署,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驗收。加強規劃實施中的動態監測,開展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重在發現問題,推動解決問題。開展終期總結驗收,加強評估結果運用。按規定每年組織對普法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按規定向國家、省普法辦推薦普法先進集體和個人。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普法工作開展情況、工作成效等納入法治人社創建評估指標體系。
四是加強指導監督。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及時發現、總結、推廣經驗,推動全民普法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理論創新。注重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責任化落實,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普法工作有聲有色、有力有效開展。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落實普法責任制不到位的,要發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議書,必要時進行約談,提出整改要求;對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通報批評,依法依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