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7-11 17:15 信息來源:懷化市人社局
懷化市鶴城區高堰路加油站有限責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李述英訴你單位懷化市鶴城區高堰路加油站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爭議案(懷勞人仲案字〔2025〕第58號)已審理終結。因你單位無法聯系,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
懷勞人仲案字〔2025〕第58號裁決書
申請人仲裁請求事項:一是請求依法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2023年1月12日起2025年3月8日存在勞動關系;二是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25年2月1600元、2025年3月工資632元;三是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7000元(2800元*2.5 個月)。
裁決結果如下:一、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5年3月8日存在勞動關系。二、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2232元。三、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7000元。
本裁決為終局裁決。申請人不服本裁決的可自收到本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被申請人有證據證明本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可自公告發布本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你單位可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地址:懷化市鶴城區迎豐中路768號懷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領取仲裁裁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
懷化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