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某某非法捕獵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
發布時間:2023-06-01 14:49 信息來源:懷化市林業局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類型:非法捕獵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
檢索主題詞:以案釋法
二、案例正文采集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8日,XX鎮XX村X組村民黃某某在未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用自制的鋼絲套到XX鎮XX村X組小地名叫“干沖”的山上狩獵,當晚狩獵到野豬一頭,重約二十斤,并于當晚將捕獲的野豬出售,非法得利400元。經群眾向110指揮中心電話報警,110指揮中心將電話線索移送XX縣林業局執法大隊進行處理。
【處理結果】黃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XX縣林業局作出如下處罰:1、沒收捕獵工具(捕獵夾1個、自制鋼絲套一根)及非法所得400元;2、并處罰款肆佰元整(400.00元)。
【案情解析】
(一)案情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依法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核發的狩豬證,并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本案中違法行為人未依法取得狂獵證,用自制鋼絲套狩獵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野豬,野豬目前為三有保護動物,已被列入中國國家林業局2000年8月1日發布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但野豬屬于“非重點保護的國家野生動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取得狩獵證,并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所以,獵捕野豬并不違法,但必須滿足法律的規定有序獵捕。其行為違反上述規定,已構成非法捕獵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二)法律適用
本案中黃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捕獵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依法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保護部門核發的狩獵證,并服從獵捕限額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在相關自然保護區域禁獵區禁獵期捕獵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未取得狩獵證、未按照狩獵證規定獵捕非國家保護野生動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區域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沒收獵貨物、捕獵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狩獵證,并處獵貨物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獵貨物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及 《湖南省林業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七部分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1點的規定,在相關自然保護區域禁獵區禁獵期捕獵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未取得狩獵證、未按照狩獵證規定獵捕非國家保護野生動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沒有獵貨物的,沒收捕獵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狩獵證。
因此,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上述行政處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
(三)執法易錯點或示范點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近年發布《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征求意見稿)》,意見稿中,曾于2000年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野豬已被刪除,但目前只是意見稿,即使將野豬從“三有”名錄中刪除,民間在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取得狩獵證,并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所以,獵捕野豬并不違法,但必須滿足法律的規定有序獵捕,也不會被允許自由捕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