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以隨意聘用外國人工作嗎?
發布時間:2021-11-10 11:24 信息來源:懷化市科學技術局
【案情簡介】
市公安局收到群眾舉報,某縣民營企業非法雇傭外國人在從事流水線工作,市公安局辦案人員隨即對該民營企業負責人劉某開展調查,發現確實有2名外國人員(2018年持有旅游簽證入境)在建筑工地施工,經核查,該2名外國人員無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屬于非法就業。
【調查與處理】
公安機關經調查取證后,認定該民營企業負責人存在違法雇傭外國人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條第三款,依法對民營企業負責人劉某處以行政處罰2萬元。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應當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的外國人。第八十條
外國人非法就業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的,對個人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辦理簽證,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以及符合規定的照片和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申請R字簽證,應當符合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的引進條件和要求,并按照規定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申請Z字簽證,應當按照規定提交工作許可等證明材料。申請人可在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管理服務系統辦理工作許可,并憑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通知申請Z字簽證,入境后再領取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第十六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應當提交本人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以及符合規定的照片和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本人到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并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工作類居留證件,應當提交工作許可等證明材料;屬于國家需要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的,應當按照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如外國高端人才邀請函等。
【典型意義】
由于我國地域遼闊,邊境線較長,經濟穩定增長,近年吸引了一些外籍人員到中國就業,這都是合法的嗎?
外國人想在我國就業必須完成以下程序:外國人和中國的受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后,由用人單位為其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通知》,憑《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通知》在中國駐本國大使館辦理工作簽證,憑工作簽證入境中國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憑《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到公安部門辦理居留證。上述流程辦完后,才能到有聘用外國人資格的用人單位去工作。但有些雇主因法律意識淡薄或貪圖國外廉價勞動力而鋌而走險,最終自釀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