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6-17 10:20 信息來源:懷化市交通運輸局
為進一步提升我省交通運輸領域信用建設水平,為信用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據,我們制定了《湖南省交通運輸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有關情況如下:
一、出臺背景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國家層面正在加快推進《社會信用法》立法工作,陸續出臺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等重要文件,以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征信業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 2015年5月,交通運輸部發布了《關于加強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交政研發〔2015〕75號),并在近五年的年度信用工作重點和近四年的“信用交通省”考核指標中都要求各省大力推進信用管理工作。我省也在不斷加強推進信用管理工作,在2021年1月印發了《湖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3號)。國家、交通運輸部、我省印發的一系列重要的文件,都迫切需要制定《暫行辦法》,以規范性文件形式明確我省交通運輸行業信用建設各個環節的基本制度,推動行業運用信用手段更好服務加快建設。
近年來隨著我省交通運輸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的深入推進,頂層立法長期缺失、信用管理制度不完善、與其他部門不協調等問題愈發凸顯。通過制定《暫行辦法》,可以推動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實施信用監管,切實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升交通運輸行業治理水平,更有效、更規范地推進新時期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二、主要內容
該《暫行辦法》共十二章三十四條。包括總則、組織機構職責分工、信用信息歸集與報送、信用信息共享公開與應用、信用承諾、信用評價和分級分類監管、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信用創新應用、信用修復和異議申訴、誠信教育和誠信文化建設、工作保障與要求、附則。
第一章總則部分。主要明確制定《暫行辦法》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職責部分。湖南省交通運輸信用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度,按照權責清晰、有序高效的原則,對省市定位、權限和責任進行了明確界定,分別規定了省交通運輸廳信用工作牽頭部門、廳機關相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管理職責。
第三章信用信息采集與歸集部分。主要是明確提出交通運輸公共信用信息嚴格實施目錄制管理,并規定了信用采集的要求和信息歸集報送的流程。
第四章信用信息共享公開與應用部分。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規定,為加強對信息公開的規范化管理,提出了信用信息要依法公開或者依申請公開,對涉密的信用信息按保密規定進行管理和使用,明確了信用信息的查詢和交互共享、公開、發布的渠道。
第五章信用承諾部分。主要是明確信用承諾對象、類型和信用承諾限制,并在附件中給出每種類型相應的格式規范的信用承諾書。
第六章信用評價和分級分類監管部分。主要是明確信用評價制度、結果應用以及基于信用評價結果對市場主體實施差異化的分類監管。
第七章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部分。首先明確了守信認激勵措施。接著對失信懲戒和失信主體權益保護做出了要求。
第八章信用創新應用部分。主要是鼓勵“信易+”場景落地,探索信用產品創新應用。
第九章信用修復和異議投訴部分。一方面是明確了認定部門的修復主體責任和失信主體的修復權益,制定了修復的一般性程序,規定了不予修復的情形。另一方面是明確是異議投訴的具體流程。
第十章誠信教育和誠信文化建設部分。主要是對誠信教育、誠信文化宣傳、培樹守信典型做出了規定。
第十一章工作保障與要求部分。主要是明確了各部門實施信用管理的組織保障,規定了安全管理和保密要求。
第十二章附則。
三、關于《辦法》的貫徹實施
1.做好《辦法》的宣貫工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廣泛利用網站、報紙、電視等載體,做好文件的政策解讀、宣傳報道等工作,使相關管理機構及從業單位、從業人員正確理解和掌握信用管理相關要求,保障《辦法》順利實施。
2.做好《辦法》的實施工作。
《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根據本辦法并結合實際情況,盡快制定實施細則,明確具體責任時間和責任人,加強省市聯動,切實做好信用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