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1-20 17:12 信息來源:懷化市交通運輸局
反饋問題 |
有的部門生態環境領域監管執法“寬松軟”,調閱懷化市交通運輸局資料發現:該局于2023年7月開展了船舶污染“夏季攻勢”專項整治行動,檢查船舶265艘次,上報的違法行為查處為0;2023年辦理交通類建筑工地揚塵污染行政處罰案件為0,監管執法形同虛設。 |
整改目標 |
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懷化市揚塵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壓實工作責任,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生態環境領域交通監管執法,嚴厲查處交通類建筑工地揚塵污染、船舶污染等行為。 |
整改措施 |
1.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市級交通運輸執法隊伍下沉改革,在市交通運輸局成立執法科,負責統籌、指導全市交通運輸領域執法工作,并解決市級交通運輸執法問題。2.加強學習宣傳。組織交通運輸執法隊伍認真學習船舶污染和交通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規,做到知法懂法。同時加強對船舶污染和交通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3.嚴格監管執法。一是加大全市船舶污染和交通類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的巡查力度。二是開展交叉執法。4.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
整改完成情況 |
1.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本輪機構改革的部署要求,我局于2024年5月成立執法科,統籌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2.組織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執法隊伍認真學習船舶污染和交通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對船舶污染和交通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3.強化日常巡查執法力度。2024年以來,全市環保執法立案113起,結案110起。其中:船舶污染立案9起,結案7起;交通類建筑工地揚塵立案1起;車輛運輸揚撒辦結案件99起;機動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M)站案件4起。4.制定并印發了《懷化市交通運輸領域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方案》,對年度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
驗收銷號意見 |
同意銷號。 |
擬何時銷號 |
2025.1.24 |
意見反饋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理反饋意見,反饋電話:0745-2720020 郵箱:597936676@qq.com |
反饋問題 |
船舶水污染防治力度薄弱。2024 年 1 月,督察組在沅水干流隨機檢查了 7 艘船舶,發現 6 艘存在生活污水、含油廢水直排問題。 |
整改目標 |
船舶污染源頭管控得到加強,對督察發現的 6 艘船舶違法排污行為依法查處到位,健全長效治理機制。 |
整改措施 |
1.強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2.加快船舶水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3.提升船舶污染應急能力。一是制定《懷化市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二是加強應急設備設施建設,提升應急保障能力。三是加強應急隊伍體系建設,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建立船舶污染應急專家庫、支持專兼職清污隊伍、發展水上清污志愿隊伍,建成滿足全市船舶污染應急需求的應急隊伍。4.依法加強對船舶污染防治設施配備和使用檢查。對督察發現的常德1898號等6艘船舶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并對有關監管單位和人員依法依規進行追責問責。 |
整改完成情況 |
1.下發了《懷化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問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懷化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合監管制度》,明確相關部門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責任。2.2023年8月2艘環保躉船、22艘B級50客位標準化客船建成并交付使用;2023年11月2艘船舶污染物接收船建成交付使用。組建了一家船舶污染物接收企業,目前已正式運行。同時,制定并下發了《懷化市船舶污染物接收企業運行考核規則》和《懷化市船舶污染物接收企業運行考核實施方案》,加強對接收企業績效考核,按照船舶污染物應收盡收的原則,實現了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轉運-處置閉環管理。3.在托口、黔城、洪江區、銅灣、辰溪、沅陵及五強溪等7處船舶污染物回收站儲配船舶污染應急設備。市本級及各縣市區分別儲備圍油欄、溢油分散物資、吸附物資、等船舶污染應急設備物資并組建了船舶防污染應急隊伍。同時,我市船舶污染物接收企業在沅水干流洪江市、沅陵縣等6個縣市建設了18處船舶污染物接收點,并給全市客渡船舶配備了垃圾桶、油污桶等。4.對常德1898號、湘溆浦工0001號、湘益陽機5315號、湘常德貨2338號、湘沅貨1788號、湘岳陽貨1880號等6艘船舶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已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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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何時銷號 |
2025.1.24 |
意見反饋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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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饋問題 |
交通領域揚塵污染監管乏力,督察組隨機檢查張官高速沅陵段、209 公路改擴建等 2 處工地,發現均存在揚塵管控不到位問題;G241 國道洪江市與溆浦縣交界處揚塵污染嚴重。 |
整改目標 |
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推進交通領域大氣污染防治責任得到全面落實。 |
整改措施 |
1.壓實工作責任。督促張官高速施工方、懷化市交建投公司、鶴城區黨委政府、中方縣黨委政府分別負責相關項目揚塵污染防治;G241 國道洪江市與溆浦縣交界處,分別由洪江市、溆浦縣落實轄區道路保潔責任。2.強化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問題整改清單。將問題進行細化分解,明確整改責任單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二是強化施工管理。嚴格落實建設工地揚塵管理規定和要求,對易揚塵區域,增加覆蓋網,加密清掃和灑水頻次,防止灰塵上揚。三是強化車輛管控。車輛運輸土方裝載須規范、密封,嚴禁拋灑。3.加強監管執法。堅持日常巡查以及交叉執法相結合,發現揚塵污染問題,依法處理。 |
整改完成情況 |
1.將問題通報張官高速項目部,抓好問題整改,并由沅陵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其材料運輸場地和運輸車輛開展常態化揚塵污染防揚撒監管。2.209國道提質擴容項目制定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項目揚塵防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該項目已完工交付使用。3.針對 G241 國道洪江市與溆浦縣交界處運輸產生揚塵污染問題,已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相關企業和責任人已按要求落實整改措施。4.市質安站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交通建設領域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懷交質安〔2024〕86號),要求建設項目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5.2024年11月,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各縣市區開展了交通運輸領域環保交叉執法行動,對相關交通運輸建設項目工地及企業進行了揚塵污染防治檢查。 |
驗收銷號意見 |
同意銷號。 |
擬何時銷號 |
2025.1.24 |
意見反饋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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