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創建文明城市,對一些不文明現象,除了宣傳教育提升市民素質外,還要有處罰措施,對違規行為進行罰款處罰,增加違規行為成本,讓有不文明行人的市民能警醒,有意識地自我控制,最終變成自覺文明行為?!睆?012年至今,王鴻福擔任市政協委員已經5年,作為一名“老”政協委員,他時刻把參政議政、民主監督、政治協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對懷化創建文明城市,也有著自己的思考和建議。
“懷化的文明程度在創建考核期間是最好的,但只要考核一過,各種不文明現象就出現了,像亂貼小廣告、亂丟亂扔垃圾、行人亂竄馬路現象比較普遍,尤其是主干道橫穿馬路現象是很嚴重的”,王鴻福委員認為,除了思想認識不夠,主要是違規成本太低了,像交通文明,去年懷化對橫穿馬路的進行罰款,開始還是有效果的,可惜沒法堅持。像株洲、凱里、銅仁開始創建時的處罰力度也是挺大的,沒有哪個城市一開始就是文明城市,都是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加大處罰力度,經過創建才成文明城市。他建議,對有違規行為的人進行罰款處罰,一個人如果因橫穿馬路被罰款一次,就會有警示作用,第二次再做就會顧慮,畢竟成本高了不合算。至于人員問題,可以考慮下崗人員、退休人員或低收入家庭參與這項工作,罰款入財政后,返回部分作為這些人的工資待遇開支,這樣既解決了這些人員的就業問題,也提升了城市的文明程度,是一個多方都受益的一個比較好的方法。這些好的經驗做法,要堅持下去。
王鴻福委員還建議,應采取自愿參與的方式進行“交通勸導”,只有自愿參與的才會想辦法做好,起到預期的效果,當然,對自愿上街進行交通勸導的人,也應從精神上、物質上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