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政人〔2014〕3號
懷化市人民政府
關于歐陽明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市人民政府決定:
歐陽明同志任市紅十字會會長(兼);
免去汪輝同志市紅十字會會長(兼)職務;
免去張征遠同志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辦公室主任職務;
唐艷明同志任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段云鵬同志任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
免去楊安定同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陳朝暉同志任市知識產權局局長,免去其市廣播電視臺副總編輯職務;
免去劉曉軍同志市知識產權局局長職務;
吳為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長;
向梅新同志任市市政設施維護處主任;
免去魏明尚同志市農業科學研究所總農藝師職務;
陳新來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總經濟師;
李萬志同志任湖南萬佛山侗寨風景名勝區管理處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楊慶生同志湖南萬佛山侗寨風景名勝區管理處主任職務;
滕建偉同志任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副處級);
免去宋達峰同志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副處級)職務;
張文愛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免去其市公安局警官培訓部主任職務;
滕軍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官培訓部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職務;
武湘江同志任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免去其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支隊長(副處級)職務;
侯明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支隊長(副處級);
陸琦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支隊長;
馬松濤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免去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支隊長職務;
免去陳方海同志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職務;
熊德毅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支隊支隊長(副處級);
羅展文同志任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副處級);
張春安同志任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支隊長,免去其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副處級)職務;
免去張克生同志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支隊長職務;
黃正榮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務保障處主任(副處級);
免去禹湘銘同志市公安局后勤裝備部主任(副處級)職務;
金玉林同志任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副處級),免去其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支隊長(副處級)職務;
湯立武同志任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支隊長(副處級),免去其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副處級)職務;
李紹東同志任市看守所所長(副處級);
免去潘冬生同志市看守所所長(副處級)職務。
懷化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