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8-02 08:44 信息來源: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湘工信法規〔2020〕121號
各市州工信局,廳機關各處室,廳屬有關單位:
為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進一步促進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湖南省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情況和工作實踐,我廳重新制定完善了《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現印發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本通知自2020年5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湘經信法規〔2018〕31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