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大事項及決定的督辦工作;承擔財務、機關資產、車輛、基建及維修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和信息化建設;履行機關工會相關職責;承擔原市工業企業改制辦公室承擔的市直國有工業企業的改制遺留問題協調處理職責。
承擔電力資源配置和年度電力電量平衡,編制并實施全市年度發用電計劃。促進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協調解決可能影響電力供應和電網運行的重大問題,參與電力應急管理及電力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貫徹執行電力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檢查電力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開展電力行政執法工作;對違反電力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按照規定程序依法處理。維護正常發、供、用電市場秩序。認真履行電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電力行政執法職能等職責。
擬訂全市信息化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編制信息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承擔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的工作;組織實施信息化相關計劃及重點項目,做好信息化試點示范、標準規范化、宣傳培訓工作;擬訂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發展規劃和標準規范;推動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建共享;協調、指導互聯網域名的使用;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組織擬訂全市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市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重大技術裝備研制開發和重大產業化示范工程;組織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組織新技術、新產品及新工業的研發推廣;推進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質量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推進產學研合作。負責產業園區產業經濟發展的協調、管理;擬訂并協調實施全市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產業向園區集中,促進產業集群發展;調度監測分析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經濟運行態勢;負責制訂產業園區考核辦法并組織考核等職責。
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承擔工業企業節能目標的考核;參與節能行動方案;指導工業企業節能示范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新型節能、新型墻體材料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由政府審批和核準投資的重大工業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工作;規范全市節能工作并進行監察和執法;負責宣傳貫徹節能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對全市范圍內節能法律、法規、節能標準執行情況及用能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用能行為并實施行政處罰等職責。
承擔醫藥、食品、輕工、紡織、家電等行業的管理工作;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消費品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參與消費品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消費品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承擔全市藥品儲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