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2-23 09:47 信息來源:懷化市公安局
目 錄: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況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
(二)機關運行經費
(三)政府采購情況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五)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六)一般性支出情況
七、專業名詞解釋
八、公開附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收入預算總表
3.支出預算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6.本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7.本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8.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9.本年項目支出預算表
10.本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11.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1.負責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研究部署、組織實施轄區公安工作;
2.負責打擊犯罪和整治轄區社會治安重大行動和大案、要案偵破,處置各類突發性群體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3.負責各類重大行動和大案、要案偵破;
4.對集會、游行、示威活動的進行管理,維護公共場所和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治安秩序。
5.負責礦區安全、暢通的交通秩序;
6.負責組織實施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
7.負責轄區危爆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熱情服務,確保轄區不發生重大涉槍涉爆涉毒案件。
8.負責辰州礦業公司各類群體性事件預防工作,及時、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維護辰州礦業公司大局穩定;
9.負責積極協調村企關系,確保和諧穩定;
10.負責各類治安災害事故、大型活動安全保衛;
11.負責治安業務管理、治安案件查處,確保治安秩序的穩定,減少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12.負責主管國內安全工作,確保轄區內政治大局穩定。
13.負責維護好礦業秩序,及時打擊盜竊、哄搶公司產品、半成品、原礦和工業器材等違法犯罪行為,取締亂采濫挖、非法氰化取金。
14.負責依法進行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核材料和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及轄區內的治安管理。
15.完成上級黨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作為一級部門預算單位,內設科室為辦公室、刑警大隊、治安大隊3個部門,財務室設辦公室。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沃溪分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懷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4年部門預算包括本單位預算內的收支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81.4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81.4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壓減公用經費和專項支出后,同口徑對比,收入較上年減少92.36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過緊日子的有關要求,厲行節約辦一切事業、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重點壓減機關公用經費和行政管理等項目支出中的非急需剛性支出,把錢用在刀刃上要求。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81.45萬元,其中,主要是工資性支出262.0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32.95萬元、社會保險繳費42.99萬元、住房公積金23.8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7.99萬元、公用經費45.6萬元、專項業務經費41.4萬元、上級補助裝備經費24.6萬元。壓減公用經費和專項支出后,同口徑對比,支出較上年減少92.36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過緊日子的有關要求,厲行節約辦一切事業、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
(三)公開表格,部門預算公開表格共12張,包括:部門收支總表3張,即《收支預算總表》《收入預算總表》《支出預算總表》;財政撥款收支表6張,即《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本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本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本年項目支出預算表》;績效等表格3張《本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公開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為481.45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415.45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86.37萬元、住房公積金23.8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4.32萬元、津補貼129.19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29.95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2.7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3萬元、退休費10.29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0.64萬元、工會經費10.0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0.76萬元、公務接待0.96萬元、印刷費0.24萬元、辦公費0.4萬元、獎金65.38萬元等。
(二)項目支出: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66萬元,特定目標類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中央轉移支付辦案業務經費、裝備費等。其中:中央轉移辦案業務支出41.4萬元,主要用于辦案差旅費、車輛維護費、車輛油料費、辦案消耗經費、偵查破案費等方面;上級補助裝備經費支出24.6萬元,主要用于執法辦案專用設備、應急物資、警用裝備、警務通采購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況
2024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預算
2024年部門安排“三公”經費預算數為9.8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9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8.9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較上年預算數減少0.44萬元,下降4%,主要是因為按照“三公”經費“只減不增”原則,從嚴從緊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二)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部門機關運行經費32.43萬元,同口徑對比,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69萬元,機關公用經費和行政管理等項目支出中的急需剛性支出。主要用于:辦公費0.4萬元、印刷費0.24萬元、工會經費10.07萬元、公務接待0.9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0.76萬元。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4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0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按照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4年481.45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2個,中央轉移支付項目支出66萬元,其中專項業務工作經費41.4萬元,裝備經費24.6萬元,項目支出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五)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2024年,無新增車輛,無新增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和專用設備。
(六)一般性支出情況
1.2024本部門無會議費預算。
2.2024本部門無培訓費預算。
3.2024本部門無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預算。
七、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 “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