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6-28 10:08 信息來源:懷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
懷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
2021年度轉移支付績效自評報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沃溪分局2009年10月轉制為市財政統一預算管理單位,內設三個科室:辦公室、刑偵大隊、治安大隊,人員定編29名。主要負責打擊和防范各種刑事犯罪,實施治安行政管理,為社會、人民群眾提供求助便民服務;依法偵破各類刑事案件,查處各類治安災害事故、大型活動安全保衛;槍支彈藥、危險物品、集會、游行等實施治安行政管理;管理交通、車輛、駕駛員;實施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
2、項目的實施依據:轉移支付情況。沃溪分局2021年度轉移支付資金主要是辦案業務經費、業務裝備經費,該項轉移支付政策背景是根據黨的十七大關于“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重大戰略部署和《中共中央轉發(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有關要求,2009年7月23日,中央辦公廳正式下發《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政法經費保障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對加強政法機關經費保障做出明確規定,提出了規范和加強政法經費保障的戰略性措施,為建立適應公安事業發展的經費保障體制和工作機制提供了綱領性文件,也從根本上解決了公安經費保障不足的問題提供了難得歷史機遇和重要前提條件,其主要精神是建立體制、解決問題、提高能力、規范保障,從改革方向看,加強基層保障是兩辦32號文件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點;沃溪分局2020年度中央和省兩級公安補助專項資金立項依據是湘財預〔2019〕364號、湘財預〔2020〕177號、湘財預〔2020〕16號文件下達2020年政法轉移支付資金。
3、項目基本性質、用途和主要內容、涉及范圍
上級補助辦案經費是各級黨委、政府將財政資金對公安機關的再分配,對經濟落后地區公安機關實行補助的措施。主要用于彌補辦案經費、執行公用經費標準經費不足的需要。作為公安機關,管理和使用好公安轉移支付資金不僅是政策規定、制度要求,也是加強公安經費規范管理的重要內容和有效抓手,是提升公安機關戰斗力的重要保障和有利支撐。主要包括辦案支出的印刷費、郵電費、交通費(含油料費)、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會議費、專項業務費、專用材料費、培訓費、其他辦案開支等。
二、項目績效目標
1、項目績效總目標和階段性目標:辦案業務費是政法機關日常執法支出的重要內容,對確保有效履行職責、促進經濟社會穩定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本年下撥辦案業務經費37.48萬元,裝備業務經費20.5萬元。
2、預期主要的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上級補助辦案經費為確保公安機關有效履行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堅強可靠的物質保障。在上級部門政法經費轉移支付全額到位的前提下,并且逐年增加,使我局辦案業務條件和裝備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改善,提高了公安部門破案、辦案的效率和質量,公安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干警素質和服務質量得到明顯提高,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贊譽。
深入推進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重點加強轄區聯防聯控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推行聯防聯控多層次、全領域、全天候的包保責任制,實現聯動、聯防、聯調、聯創,推動建立和諧鎮企、村企關系,持續改寫礦區 “新時代楓橋經驗”新樣本。
繼續落實“縣域警務”工作清單,全面推行分片包干工作機制,落實責任,任務上肩,深入開展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改;切實落實“五包一”管控機制,管控率100%;加強重點物品、重點單位、場所管控工作,確保不漏管,無死角;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化解重大風險隱患。
根據轄區治安情況,重點打擊毒品違法犯罪,加強與兄弟公安機關辦案協作,打擊零包販毒犯罪,斬斷轄區毒品渠道,加強吸毒人員管控工作和強制戒毒工作,竭力凈化礦區治安環境。重點打擊多發性侵財犯罪,深入摸排線索,堅決打擊盜竊、侵占公司財產違法犯罪,維護公司的財產安全。
二、績效評價工作情況
(一)前期準備:分局支部對上級補助經費績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視,切實增強主體責任意識,認真制定績效自評工作方案,由辦公室負責完成本次績效自評工作。
(二)組織實施:辦公室根據《懷化市專項資金支出績效評價指標及評分表》對57.98萬上級補助辦案專項經費進行了自評打分,并認真撰寫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報告。同時認真收集相關佐證資料,確保自評工作真實、客觀。
(三)分析評價:2021年我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57.98萬元上級補助經費,實現預期目標,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三、績效評價指標分析情況
(一)項目資金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2021年57.98萬上級補助辦案經費撥付到位,到位率100%。
2、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分析:主要包括辦案差旅費、辦案消耗費、業務維護費、培訓費、租賃費、車輛運行維護費等專項支出 ;業務裝備費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設、專用設備購置、物資儲備等支出。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嚴格按照《懷化市本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所有資金由局財務統一管理,實行專戶明細核算,費用開支具體用途明晰,支出審批程序健全、規范。
(二)項目實施情況分析
1、項目組織情況分析:抓“撥付環節”,提高資金實際到位率。分管領導高度重視,主動向單位主要領導匯報,提出公安機關對政法轉移支付資金科學化、合理化的需求,爭取地方黨委、政府領導和財政部門對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最大限度地爭取資金量,提高公安轉移支付在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中的比例、份額;抓“執行環節”,提高資金規范使用率。資金使用時,明確資金下達后的執行時間,確保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執行率。在辦案經費使用上,重點保障涉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案件偵辦;在裝備項目實施上,面向實戰,突出一線民警裝備保障。
2、項目管理情況分析:(1)嚴格審批把好“關”。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和大額資金審批制度,嚴格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審批手續,切實履行轉移支付資金執行程序,真正保障專款專用。本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的原則,科學使用經費,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資金使用效率。(2)嚴格核算管好“帳”。對公安轉移支付資金實行單獨會計核算,規范會計科目使用,統一經費支出范圍,確保全部支出項目及時錄入“中央和省級公安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網上錄入、收支網上管理、標準網上公示、績效網上考核的管理新機制,實現對資金的動態監控管理。(3)嚴格問效用好“錢”。將公安轉移支付資金項目分作“預算申報、政府采購、執行驗收”三項環節,由相關部門指派專人對各環節實施跟蹤管理。堅持管理與監督并重,實行“主要領導負責、職能部門落實、相關部門協作、紀檢部門監督”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三)項目績效情況分析
1、項目經濟性分析
(1)項目成本預算控制情況:全力保障辦案支出(差旅費、交通費、租賃費、辦案消耗費等),杜絕其他管理性支出(招待費、會議費、辦公費等)。
(2)項目成本預算節約情況:全年費用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了疫情防控經費、裝備經費,本著成本預算節約的原則。
2、項目的效率性分析
(1)項目的實施進度。分局對下達的上級補助經費明確了具體的管理要求,辦案(業務)經費嚴格按照有關政法經費分類保障管理辦法確定的開支范圍列支各項支出,并設置明細賬,實行單獨核算和反映,確保專款專用。我局辦案業務經費保障水平顯著提高,經費困難狀況明顯改善。按照政法部門行政編制數計算,2021年我局公安機關人均辦案業務經費有所提高。
(2)項目完成情況。2021年底,我局將上級補助辦案經費全部用于辦案所發生的開支。
3、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2021年,我們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決策部署,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以建黨100周年安保維穩委重點,始終堅持“以打促防、以打促穩”戰略部署,始終堅持高壓態勢,讓犯罪分子無機可乘,礦區發案率連續下降。受理群眾求助報警共112起,行政、刑事案件破案率100%,交通事故及矛盾糾紛、民事糾紛調解率100%,調解矛盾糾紛190余起,實現涉法涉訴案件零投訴,重大群體性鬧事事件為零,重點單位及部位零安全事故,轄區火災事故為零。持續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做實政治建警,突出抓好理論學習績效評估機制的落實,采取形式多樣的學習方式促進政治理論學習,逢學必考,逢學必賽,筑牢全體民警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和擔當精神,按照支部建設“五化”要求強化黨建管理,持之以恒抓學習,建立健全黨建規章制度。
(2)質量指標,2021年提高了破案、辦案效率和質量,同時也配備了部門履行職責所需的各種裝備,從而使得我局辦案、裝備建設水平得到了穩步提升,按質按量完成了全年目標工作任務。
(3)時效指標,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管理下,2021年度內全面完成上級財政下達的任務,按合同約定、項目進度,分期及時安排資金使用,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4)成本指標,2021年我局轉移支付資金57.98萬元全部到位,并在2021年內全部實施完成,在使用過程中,實行資金效益最大化,以資金使用最優化方案開展各項業務工作。
4、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經濟效益
為辰州公司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為人民生產發展保駕護航,大大的提升了各部門治理社會的執法水平,辰州經濟得到了高質量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完成了2021年年初設定的工作任務,各項項目得到有序的開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項目的100%,資金撥付達到100%,使用率達到100%。
(2)社會效益
在上級部門政法經費轉移支付全額到位的前提下,使我局辦案業務條件和裝備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改善,提高了公安部門破案、辦案的效率和質量,公安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民警素質和服務質量得到明顯提高,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贊譽。
(3)生態效益
公安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保障我局各項業務經費,社會治安持續良好,生態效益良好。
(4)可持續影響
公安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很好保障了我局各項裝備的配置,滿足了各部門開展業務工作所需,社會治安得到穩定,公安基層基礎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5、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我局對全部項目實施核整體社會效益及社會滿意度等各項指標調查,基本情況是群眾對項目實施滿意度達到95%,達到預期的效果。
四、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上級補助辦案(業務)經費補充以及人員經費的保障大大緩解了市公安局經費不足的困難局面,減輕了公安機關日常轉運業務辦案經費支出和裝備購置的壓力,為民警偵察破案提供了強有力的經費保障,調動了民警工作積極性。同時,也提高了公安機關快速反應能力和技術偵察能力,促進了科技辦案和科技強警的逐步實現。2021年度專項經費撥付到位,經費的管理制度健全,支出手續符合規定,物資采購、保管、使用均符合相關程序,財務核算清晰,相關資料齊全,對經費的使用進行了有效的監督,無挪用、截留經費的情況發生。
五、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建議
建議適時提高中央及省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保障標準,確保公安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主要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和建議
1、經驗和做法:(1)優先保障“實戰”,推進核心戰斗力提升。緊緊圍繞“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服務一線”要求,將資金最大限度投放到基層,服務于實戰。通過為基層單位和民警配備先進裝備,切實提高實戰能力;將經費保障與主要業務掛鉤,實行“以獎代補”的方式,提高民警的破案率;(2)優先保障“一線”,推進執法質量全面提升。通過對辦案成本測算的方式,了解基層辦案的工作量和工作成本,科學核定基層公安機關的辦案成本和裝備成本,彌補基層經費不足的問題,促進執法質量提升。
2、我局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績效管理,推動相關制度建設,逐步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預算編制模式。從項目績效評價制度入手,借鑒其他部門在績效管理方面的經驗和做法,制定機關統一的績效考評制度,并將其貫徹到預算申請、預算分配、項目實施和績效考評的全過程。不斷提升沃溪分局工作績效,進一步發揮分局公安工作職能作用。
2、存在問題
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水平的提高以及公安業務發展的需要,用于(辦案)業務經費和裝備經費的開支呈剛性增長,實際資金缺口較大。
與上級財政主管部門銜接溝通有待加強。
3、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