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4-09 17:13 信息來源:江坪分局
懷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2018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部門職責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2、防范、打擊恐怖活動;3、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等;4、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5、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6、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7、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8、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局作為一級部門預算單位,定編21人,現有在職在編民警19人,下設辦公室、刑偵大隊、治安大隊三個部門。沒有設立專門的財務部門,由辦公室人員兼財務工作。
二、2018年度部門預算表
共9部門預算表格,包括:部門收支總表3張,即《部門收支總表》、《部門收入總表》、《部門支出總表》;財政撥款收支表6張,即《部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基本支出經濟科目明細表》。(公開表格附后)。
三、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基本情況
1、年度收支預算。2018年度部門預算的情況。
收入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318.8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05.63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0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以前年結余13.26萬元。收入較2017年增加4.58萬元,主要是民警工資調標,津補貼提高等。
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318.8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56.6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04.2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9.98萬元,資本性支出18萬元。支出較2017年增加4.58萬元,主要是民警工資調標、津補貼提高等支出。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305.63萬元,是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補貼等人員經費156.68萬元,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日常公用經費90.9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39.98萬元。較2017年度增加18.47萬元,主要是民警工資調標、津補貼提高等支出。
項目支出:主要項目是:資本性支出18萬元(主要是上級補助的裝備經費),較2017年度增加18萬元,主在是用于民警移動警務通的配置。
(二)2018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8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較2017年度減少7萬元,主要原因是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減少“三公”經費的開支。
(三)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4.23萬元,相比2017年預算數減少5.84萬元,下降5%。其中辦公經費2萬元,差旅費8萬元,租賃費1萬元,工作經費1.07萬元,福利費2.6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3.26萬元,培訓費2萬元,被裝購置費3萬元,勞務費1.5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維(護)修費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9.69萬元等。
(四)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我局各部門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8萬元。
四、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單位的正常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因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間交通費、住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