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8-04-10 15:26 信息來源:沃溪分局
一、部門職能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部門職責
本單位主要工作有:打擊和防范各種刑事犯罪,實施治安行政管理,為社會、人民群眾提供求助便民服務;依法偵破各類刑事案件,查處各類治安災害事故、負責大型活動安全保衛(wèi);依法對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集會、游行等實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管理交通、車輛、駕駛員;組織實施消防監(jiān)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組織開展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治安保衛(wèi)工作以及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作為一級部門預算單位,定編29人,現(xiàn)有在職在編民警27人,內設績效管理中心、偵查實戰(zhàn)合成中心、治安防控中心3個中心,財務室設績效管理中心。
二、2018年度部門預算表
共8部門預算表格,包括:部門收支總表3張,即《部門預算收支總表》、《部門預算收入總表》、《部門預算支出總表》;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jīng)費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公開表格附后)。
三、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介紹部門預算基本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1、年度收支預算。
收入預算,收入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shù)464.46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440.46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0萬元,以前年度結余18.12萬元,上年入庫且結算未撥付的非稅收入5.88萬元,收入較2017年增加13.93萬元,主要是民警工資調標、補發(fā)、執(zhí)勤補貼提高。
2018年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shù)464.4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33.0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7.99萬元,對家庭和個人補助49.56萬元,資本性支出18萬元,其它支出5.88萬元;支出較2017年增加13.93萬元,主要是民警工資調標、補發(fā)、執(zhí)勤補貼提高等支出。
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shù)440.46萬元,是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補貼等人員經(jīng)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等日常公用經(jīng)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33.0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7.99萬元,對家庭和個人補助49.56萬元,其他支出5.88萬元,資本性支出18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主要項目是:資本性支出18萬元(執(zhí)法辦案車輛、應急物資采購)。
(二)年度“三公”經(jīng)費預算情況。
20187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數(shù)為34.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9.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5萬元。2018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較2017年預算數(shù)持平。
(三)年度機關運行經(jīng)費預算情況
2018年分局機關運行經(jīng)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40.46萬元,相比2017年預算數(shù)增加40.96萬元,增加9.2%,因為增加民警工資調標及執(zhí)勤補貼提高。
(四)年度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我局各部門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8萬元。
四、專業(yè)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jīng)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jīng)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jīng)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際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