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5-10 15:36 信息來源:懷化公安
一、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部門職能職責
懷化市公安局是懷化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主要部門,其職責主要包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研究部署、組織實施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新措施,推進全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和發展;承擔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特種行業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等。
(二)機構設置情況
懷化市公安局作為一級部門預算單位,共設25個內設機構(部、委、支隊,不含交警支隊)。包括:警令部、政治部、警務保障處、紀委、警務督察支隊、法制信訪支隊、特警支隊、刑事偵查支隊、禁毒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人口與出入境支隊等。
二、2017年度部門預算表
共8張部門預算表格,包括:部門收支總表3張,即《部門預算收支總表》、《部門預算收入總表》、《部門預算支出總表》;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公開表格附后)。
三、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基本情況
1、年度收支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包括局機關的收入、支出及專項經費安排情況。
收入預算,2017年年初預算數8104.2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8104.27萬元。
支出預算,2017年年初預算數8908.0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703.08萬元,項目支出1205萬元。
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預算數為6904.27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2017年年初預算數為1200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上級補助轉移支付辦案業務費及業務裝備費,掃黑除惡專項工作經費,警犬訓養經費等。
(二)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478.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78.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6年預算數持平。、
(三)年度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公安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026.28萬元,相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1254.22萬元,下降24%。
(四)年度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財政批復公安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100萬元,全都為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四、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