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負責人曾文謙
  • 電話0745-2738000
  • 機構地址懷化市鶴城區府前路懷化市公安局
  •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懷化市公安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防范處置邪教、非法宗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三)直接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及特大刑事案件,指導和協調處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組織、指導縣(市)公安機關案件的偵查工作。

(四)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爆炸物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等工作;協調處置治安事故和騷亂。

(五)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涉外案件的查處。

(六)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指導、參與重大交通事故的查處。

(八)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衛工作及公安技術偵察工作;運用技術偵察手段獲取情報信息,參與重大案件的偵察,參與處置重大群體性事件。

(十)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

(十一)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重要領導人、重要外賓和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網絡安全技術和行動技術、指揮系統等建設。

(十四)指導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的計劃、申報、分配、管理工作;負責申報公安業務經費和專項撥款的分配計劃并監督、管理使用情況。

(十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和管理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獎懲、優撫、公安宣傳和警官培訓中心的工作,搞好檢查、監督和落實;負責公安民警的警銜管理;按規定權限呈報公安機構和管理干部。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指導、督促、檢查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七)組織、指導、監督城區巡邏、防暴、110動態處警及恐怖活動的防范、偵查和處置工作。

(十八)指導全市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協調跨地區重特大經濟案件的偵查工作;保障全市經濟發展環境。

(十九)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