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4-29 15:03 信息來源: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人民西路(人民南路至鶴洲路)道路
建設工程投資概算的批復
懷發改投資〔2025〕14號
懷化市城鄉建設事務中心: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申請人民西路(人民南路至鶴洲路)道路建設工程概算審查批復的函》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2025年3月19日,我委以懷發改投資〔2025〕5號文件批復了關于人民西路(人民南路--鶴州路)道路建設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編碼:2502-431200-04-01-846718),批復的估算總投資為2437萬元,4月29日以懷發改投資〔2025〕13號文件批復了《關于調整人民西路(人民南路至鶴洲路)道路建設工程項目名稱的批復》。根據項目單位的申請、市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對該項目出具的《關于<人民西路(人民南路—鶴州路)道路建設工程>概算的評審意見》、湖南信研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該項目《概算審核咨詢報告》,核定人民西路(人民南路至鶴洲路)道路建設工程投資概算為2156.37萬元(具體見附件),比送審總投資減少276.18萬元。
二、請你單位嚴格按照我委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概算、懷化市住建局出具的《關于<人民西路(人民南路至鶴洲路)道路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懷建函〔2025〕21號)等文件組織項目建設,不得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投資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或改變設計方案,確保項目建設內容與可研批復保持一致、實際投資控制在概算以內。確需調整且將會突破概算總投資的,須事前向我委申報,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實施。對主要因未經批準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或改變建設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觀原因造成超概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追責處理后,再按程序辦理調概手續。
三、請項目單位、代建單位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概算總投資。如因代建單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超概的,按現行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并將該單位列入湖南信用信息網“黑名單”,依法限制其參與代建活動,同時由代建單位賠付相應超概投資。
四、請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委報送該項目建設概算執行情況。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現場核查或委托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概算總投資的事中事后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適時組織項目后評價或績效評價。
請據此辦理有關手續。
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