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2-05 16:21 信息來源:市財政局
懷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
一、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懷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懷化市人民政府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正處級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在鶴城區、經濟開發區、市工業園區分別設置市工商局鶴城分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工業園區分局,由市工商局直接領導和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
2.負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并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照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6.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7.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8.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股權出質登記、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9.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的申報及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保護;
11.組織指導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工作,組織指導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和維護,對企業公示信息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12.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 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相關信息服務;
13.負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準入行為、退出行為的全程監督管理;
14.指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15.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16.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5年度決算執行情況
2015年收入總計4925.17 萬元,支出總計4790.54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5790.29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收入總計 4925.17萬元
2015年收入總計 4925.17 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827.11萬元。
(二)支出總計 4790.54 萬元。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4189.99 萬元:主要用于為保障日常運轉發生的基本支出。
(1)人員經費3560.13 萬元,系按國家規定發放的在職職工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和社會保障繳費等。
(2)機關運行經費629.86 萬元,系為保障我局基本運行而發生的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費等。機關運行經費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厲行節約,控制運行成本。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483.54 萬元:系按國家規定發放的離退休人員工資、津補貼和后扶政策實施專項經費。
3、住房保障支出106.90萬元,系按國家規定發放全部干部職工住房公積金補助開支。
年末結轉和結余 999.75 萬元
三、“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5年我局“三公”經費決算支出190.5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04.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無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04.6萬元。2015年我局無新購公務用車,保有公務用車39輛。
公務接待費85.96萬元, 2015年我局公務接待1275批次,公務接待13821人。
因公出國(境)費無支出,根據2015年工作實際情況,我局未安排因公出國(境)公務活動。
2015年“三公”經費決算較當年預算數減少81.19萬元,下降30%。減少的原因為我單位嚴格遵照中央八項規定以及省、市有關規定,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壓縮了“三公”經費支出。
2015年我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實際支出為629.8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15年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數為180.27萬元,其中:貨物類為88.50萬元,工程類為91.77萬元。各項采購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和有關規定執行,定點服務單位采購,網上競價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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