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2-07 17:32 信息來源:
一、部門職能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開展招商引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全市招商工作規劃和引資目標任務,宣傳、推介懷化,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做好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服務工作,推進上海與懷化的區域合作;加強駐地重點企業與懷化各企業的聯系,加強投資意向的收集、分析、對接,開展投資促進工作;配合我市投資促進重大活動,搭建專業化合作平臺,為我市各縣市區及市直單位、工業園區開展投資促進活動提供服務。
(二)開展政務和信息服務。開展駐地的專題調研和信息工作,及時準確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上海政治、經濟、社會信息,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負責與駐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系,促進懷化與上海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來。參與我市與駐地之間的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市領導在上海公務活動的接待服務工作,為市直單位和各縣市區在上海進行公務活動的人員提供方便。
(三)承擔勞務服務工作。承擔勞務調研和服務,協助做好懷化籍務工人員的管理、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協助維護我市各類組織機構和人員在滬的合法權益,協助調解各類勞務糾紛;參與勞務輸出和結構性勞動力回流及駐地技術性人才引進有關工作。
(四)承辦懷化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機構設置情況
單位主管部門及內部組織設置,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懷化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屬事業單位(正處級),隸屬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
(1)機關職能科室2個,商貿聯絡科、綜合科。
(2)在職人員編制數10人(編辦核定),截至2017年12月,實有在職人員12人,處級以上人員2人,科級人員5人,工勤人員3人,外聘人員1人,借調人員1人,退休人員2人。
二、部門收支概況
2018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包括懷化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的收入、支出及專項經費安排情況。收入既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撥款,又包括上級補助收入等。
2018年我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 198.03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三公”經費預算: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控制數為 55 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 50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5 萬元,無因公出國(境)費。“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動情況說明: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控制數與上年預算數無增減。
(一)收入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 198.03 萬元,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98.03萬元, 收入較去年增加42.55萬元,主要因加大了招商引資和維權維穩工作力度等因素。
(二)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 198.03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61.20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06.83 萬元,其他支出 30 萬元, 支出較去年增加42.55萬元,主要因加大了招商引資和維權維穩工作力度,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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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財政預算經費撥款支出
2018年公共財政預算財政撥款 198.03 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 168.03 萬元,是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性支出 61.20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06.83 萬元。
(二)其他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 30 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主要是辦公用房租金。
四、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8年,懷化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收入預算為198.03萬元,比2017`年增加42.55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招商引資和維權維穩經費增加。部門支出預算為198.03萬元,比2017年增加42.55萬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府加大了招商引資力度,省政府要求各個聯絡處加強維權維穩工作力度。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198.03萬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42.55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招商引資和維權維穩經費增加。
2、“三公”經費預算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為5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5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17年比較沒有增減。
3、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財政預算資金總額中政府采購資金為3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財政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未使用完的資金,結轉到本年度按照相關規定使用的資金。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行政運行):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單位開展業務如:信息調研、招商考察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事業運行):差額人員經費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招商引資):招商引資相關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維持機關正常運轉不在上述單列支出中的均在此項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退休人員費用。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職業年金繳費、其它社會保障就業支出。
(九)、基本支出: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以外,為發生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專項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納入財政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指單位用財政安排得資金用于公務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經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