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2-07 14:06 信息來源: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懷化市公安局是懷化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主要部門,其職責主要包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研究部署、組織實施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新措施,推進全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和發展;承擔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特種行業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等。
(二)機構設置情況
懷化市公安局作為一級部門預算單位,共設25個內設機構(部、委、支隊,不含交警支隊)。包括:警令部、政治部、警務保障處、紀委、警務督察支隊、法制信訪支隊、特警支隊、刑事偵查支隊、禁毒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人口與出入境支隊等。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懷化市公安局屬于一級部門預算單位,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包括局機關的收入、支出及專項經費安排情況。
(一)收入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9990.3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990.38萬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無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較去年增加1886.11萬元,主要原因是1、將往年省公安廳撥付的公安機關出入境證照業務工作經費納入本年度上級補助收入預算中,即該項收入較2017年增加500萬元;2、納入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較2017年增加1432.2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10300.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929.38萬元,項目支出1061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1392.72萬元,主要是因為本年年初預算收入增加,支出也相應有所增加。
(三)公開表格,部門預算公開表格共8張,包括:部門收支總表3張,即《部門預算收支總表》、《部門預算收入總表》、《部門預算支出總表》;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公開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為9990.38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8929.38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日常公用經費、上級補助收入及轉移支付辦案業務費等專項業務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1061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上級補助轉移支付裝備費,反恐工作經費,特警支隊裝備建設資金,警保衛工作經費,輔警經費,武裝巡邏車輛維護經費,反恐獎勵經費,網技專項,掃黑除惡專項工作經費,警犬訓養經費。其中:轉移支付裝備費支出533萬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化裝備建設;反恐工作經費支出50萬元,主要用于反恐維穩工作等相關開支;特警支隊裝備建設資金100萬元,主要用于特警日常裝備購置;警保衛工作經費支出30萬元,主要用于重大警衛任務活動開支;輔警經費78萬元,主要用于輔警工資發放;武裝巡邏車輛維護經費50萬元,主要用于巡邏車輛油料費及維修費等;反恐獎勵經費50萬元,主要用于反恐武裝巡邏補助及反恐工作支出;網技專項支出50萬元,主要用于網絡技術建設支出;掃黑除惡專項經費支出100萬元,主要用于有組織、刑偵支隊掃黑除惡專項工作支出;警犬馴養經費20萬元,主要用于警犬日常開支。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預算
2018年懷化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數為478.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78.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7年預算數持平
(二)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133.09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減少1094.38萬元,下降33.9%,主要因為單位厲行節約,使得機關運行經費有所下降。主要用于:辦公費支出120萬元;印刷費支出20萬元;水費支出5萬元;電費支出320萬元;郵電費支出150萬元;物業管理費支出130萬元;差旅費支出203萬元;維修費支出175萬元;租賃費支出40萬元;會議費支出20萬元;培訓費支出55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92萬元;專用材料費支出55萬元;被裝購置費支出27萬元;勞務費支出15萬元等。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21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8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30萬元。
關于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我單位已按財政要求填報了預算績效目標表,并對績效目標進行了績效評價,且已經掛網公開。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門共有車輛7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5 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35 輛、其他用車11 輛,單位價值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 臺(套),單價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22 臺(套)。
六、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