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2-07 14:04 信息來源:
一、部門職能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完成國家和省規定的統計調查任務,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2、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劃,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擬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及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國內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市皋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劃與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4、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5、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6、組織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釭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7、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8、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和市直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9、協助地方管理縣(市、區)統計局正副局長,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中央和市財政安排的統計專項經費以及中央財政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指導全市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11、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懷化市統計局作為一級部門預算單位,內設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法制科、懷化市統計稽查辦公室)、國民經濟核算與綜合統計科、工業與能源統計科、農業與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貿易與服務業統計科;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五個:市農村經濟調查隊、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市普查中心、市電子計算站、市民意調查中心。
二、2018年度部門預算表
共8張部門預算表格,包括:部門收支總表3張,即《收支預算總表》、《懷化市直2018年部門預算收入總表》、《懷化市直2018年部門預算支出總表》;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懷化市直2018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懷化市直2018年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懷化市直2018年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懷化市直2018年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和《懷化市直2018年部門預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公開表格附后)
三、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基本情況。
1.年度收支預算情況。
收入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710.0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85.67萬元,上年結轉24.36萬元。
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710.0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92.5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7.47元。
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659.67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84.0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93.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4.09萬元,其它支出27.5萬元。
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26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全部為其他項目支出。
(二)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41.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3.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8萬元,無因公出國(境)費。2018年“三公”經費與2017年預算數相同。
(三)年度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市統計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85.67萬元,相比2017年預算數減少100.5萬元,減少12.78%。
(四)年度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市統計局機關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3萬元,均為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
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按照全市的總體部署,我局對整體支出的管理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并結合評價內容進行了分析總結,做出自評報告并掛網公開。
四、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應該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