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2-14 00:00 信息來源:本站原創
城市人行道是指城市道路中用護欄或路緣石等設施加以分隔、專供行人通行的部分。城市道路區分車行道與人行道的目的在于實現人車分離,車能暢其流,人能通其行。人行道本是專為行人鋪設,旨在保障快捷、安全通行,但目前大量機動車在城區占道停放,既影響行人通行又影響城市市容,甚至帶來安全隱患。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現就進一步加強城區人行道規范機動車停放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機動車只能在停車場或依法劃定的停車泊位停放。除依法劃定的停車泊位外,城區人行道上嚴禁停放機動車。
二、違反規定在人行道停放機動車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局可當場實施罰款處罰,不能當場實施處罰的,本局將拍照予以取證,開具《違法停車告知單》,并抄送交警部門,當事人應在規定時限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罰。
三、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三日內違法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機動車輛,本局將通過電視、報刊等媒體公開曝光;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三日后仍違法在人行道停放的,本局將采取強制措施拖離現場,并依法進行處罰。
四、機動車的停放管理是一項社會綜合工程,需要全社會的積極參與和配合。請廣大市民、車主和司機朋友們自覺服從管理,規范車輛停放,共同維護城市形象,把懷化當成自己的家,把懷化建設得更美好。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