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4-11 11:41 信息來源:懷化市城市管理局
規范建筑垃圾管理對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而地方立法是規范建筑垃圾管理的重要抓手。以法規剛性約束壓實主體責任,強化全過程監管,可以減少建筑垃圾造成的污染,提升城市治理效能。規范管理不僅能促進建筑垃圾“產生—回收—再生”的循環經濟閉環,更能驅動行業綠色轉型,有助于實現環境保護、資源節約與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動態平衡。
補齊治理短板 提供法治保障
為解決建筑垃圾管理排放源頭、運輸環節、末端處理、職能分工等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廣東省清遠市制定并施行《清遠市城鄉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為建筑垃圾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補齊了基層治理短板。
條例明確了政府、主管部門以及村(居)民委員會職責,規范建筑垃圾處理方案編制工作,提出加強施工現場、裝修垃圾、建筑垃圾消納場等方面的管理,規范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的設置,對建筑垃圾運輸作出細化規定,強調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同時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
條例要求施工現場配備建筑垃圾管理人員。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建設工程、拆除工程施工產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條例聚焦社會熱點,分別對建設工程、拆除工程的施工現場管理作出細化規定,要求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配備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管理人員;拆除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配備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管理人員;拆除化工、金屬冶煉、農藥、電鍍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等企業的建筑物、構筑物,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條例明確提出裝修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暫存或收運。如何處理裝修垃圾一直是市民關注的熱點問題,條例回應群眾需求,對裝修垃圾的管理作出明確規定,而且區別了實行物業服務管理和未實行物業服務管理的情形。條例對物業服務人員賦予了建立臺賬的義務;對未實行物業服務管理的,可按照村(居)民委員會指定的暫存設施、場所臨時堆放,由村(居)民委員會負責統一委托或者自行委托經依法核準的運輸單位及時清運。同時,條例明確了產生裝修垃圾的單位和個人的義務,旨在通過立法建立健全裝修垃圾管理長效機制,破解裝修垃圾管理難題。
條例細化了建筑垃圾消納場的相關規定。明確建筑垃圾消納場分為長期消納場和臨時消納場。長期消納場應當作為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場址。要求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建筑垃圾長期消納場的布局和用地并將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要求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建筑垃圾臨時消納場的布局和用地。條例明確,建筑垃圾臨時消納處置核準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建筑垃圾消納場運營單位不得擅自關閉、閑置、拆除消納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納建筑垃圾。
強化全程監管 解決實際問題
為了推動建筑垃圾依法文明處理、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湖北省鄂州市制定并施行《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通過明確責任劃分、強化全過程監管、促進資源化利用,解決建筑垃圾管理實踐中存在的“責任不明、消納能力不足、運輸市場混亂”等問題。
條例要求實現建筑垃圾全過程閉環管理。建立建筑垃圾閉環管理體系,從產生環節到收集、貯存、運輸環節,再到利用和處置環節,形成“一條龍”全鏈條管理體系,為城市高質量發展持續注入綠色動能。明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建筑垃圾運輸單位、建筑垃圾利用和處置等單位義務,促進建筑垃圾管理規范化。
條例強調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在建筑垃圾源頭減量方面,條例要求建立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制度;明確市政府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將建筑垃圾減量化納入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體系;提出通過編制城鄉建設用地豎向規劃,優化城市建設規劃標高,通過對新建建設工程建筑垃圾實行限量管理等方式,從源頭上減少建筑垃圾;鼓勵開展綠色策劃、設計、施工,推廣裝配式建筑、全裝修房屋等綠色建造方式;建議臨時建筑以及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辦公、居住用房采用周轉式活動房,工地臨時圍欄采用裝配式可重復使用的材料。在加強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方面,要求組織編制建筑垃圾利用和處置場所規劃,制定建設計劃,保障用地供給,為建筑垃圾利用和處置項目落地提供保障;提出加大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和再生產品的政策支持,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列入綠色建材目錄和政府采購目錄,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優先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要求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發布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應用指南。
條例鼓勵推動建筑垃圾數字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全市互聯共享的建筑垃圾管理綜合信息平臺,實現建筑垃圾全過程信息化管理。要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配備行駛、裝卸記錄以及衛星定位等設備,利用和處置單位配備、使用技術檢測監控設備,接入建筑垃圾管理綜合信息平臺。推行建筑垃圾處理電子聯單管理制度,對建筑垃圾的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實行電子聯單管理。
條例提出建筑垃圾跨區、跨部門協作機制。要求市政府建立建筑垃圾跨區協同處置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進處置設施共建共享,提高協同處置能力。根據實踐中普遍反映的執法難問題,明確城市管理、生態環境等部門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
聚焦運輸管理 鼓勵行業自查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道路運輸管理,保障建設工程建筑垃圾運輸安全,福建省廈門市住房和建設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運輸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規范建筑垃圾運輸行為管理。要求各運輸企業及時做好運輸車輛車廂頂棚蓋板整改和車載監控設備安裝工作。市建筑廢土管理站加強指導服務,規范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運輸)證書申報核準工作流程,加快辦理申報核準工作。嚴禁承接建筑垃圾運輸的企業轉包、出借承運資質。
通知強調加強工地源頭管控。要求各建設(代建)、施工、監理單位加強在建工程項目源頭管控,嚴格落實“一不準進、四不準出”等文明運輸措施,杜絕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和未取得建筑垃圾核準證書的單位運輸。
通知提出強化日常監督執法。要求市建筑廢土管理站加強日常監督執法檢查,加大對重點工地、路段、時段、區域檢查力度,會同交警、交通、執法等部門嚴厲打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無證運營、假冒套牌、未密閉運輸、超速超載、沿途遺撒等違法行為,形成執法威懾。
通知鼓勵行業自律自查。鼓勵市建筑渣土行業協會簽訂行業內自律公約,形成自查自糾工作機制。通過行業自律檢查,加強運輸企業及渣土車駕駛員自律管理,及時發現使用未經核準運輸車輛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線索,適時抄告市建筑廢土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