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執法檢查指出問題整改銷號登記表

發布時間:2024-03-05 12:26 信息來源:懷化市生態環境局

編號


責任單位:(蓋章)                      申請時間:202431

反饋問題

水環境質量方面部分斷面和支流重金屬超標,東洞庭湖總磷濃度連續兩年出現反彈;汛期雨污溢流,導致部門斷面水質超標;高溫期間易發藍藻水華,威脅群眾飲水安全和水生態環境安全,特殊時段的水生態環境問題需高度重視。

整改目標

加強汛期水污染防控及高溫期間藍藻水華管控工作,切實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

整改時限

持續推進。

公示情況

202434日至202438

整改完成情況

1.督促各縣(市、區)分局加強了對轄區內重點污染源、有毒有害化學品及危險品倉庫、固體廢棄物處置場所的監管。并按照《懷化市河湖藍藻水華及汛期水污染防控工作實施方案》(懷生環委辦〔2022〕4號)相關工作要求,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攬,以“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科學預警、及時響應,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為原則,積極開展了防控期間的監測、預警、預報工作。

2.加強了日常巡查和環境監管,建立了我市重點河湖藍藻水華防控應急響應機制,提高了應急處置能力,防止藍藻大面積爆發以及汛期水環境污染問題,切實保障了飲用水源地供水安全和水生態環境安全。

3.加大了水生態環境隱患排查力度,做到底數清、情況清、責任清、措施清,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4.加大了雨后巡查力度,嚴肅查處、堅決打擊利用汛期超標排放、偷排污染物等環境違法行為。

5.建立了健全與氣象、水利、應急等部門的聯動協作和信息共享機制,發現問題立即通報、及時分析、及時會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