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同天銳牧業有限公司鬧溪村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重新報批)

發布時間:2025-07-29 19:05 信息來源:懷化市生態環境局

      經審議,我局擬于近日內批準《會同天銳牧業有限公司鬧溪村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懷化市鶴城區府前路2號(懷化市市民服務中心C棟四樓410

郵編:418000

聯系電話:0745-271931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729日至202584(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會同天銳牧業有限公司鬧溪村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重新報批)

建設地點

湖南省懷化市會同縣馬鞍鎮鬧溪村

建設單位

會同天銳牧業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會同天銳牧業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會同天銳牧業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懷化市會同縣馬鞍鎮鬧溪村實施了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項目,該項目于20201228日取得告知承諾制審批批復(懷環審[2020]186號)。養殖場分南區和北區,南區已建成投產,規模為年存欄母豬2400頭,北區(規模為年存欄母豬 2400頭)暫未建設。配套建設了消毒設施、配電房、綜合用房、污水處理站等輔助設施。已建污水處理站設計處理規模(250m3 /d)涵蓋南區、北區污水處理量。因該項目試投產后發現廢水和廢氣產生量較原環評有所增加并超過了10%,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屬于重大變動,須重新報批環評文件。本次重新報批項目總投資6720萬元,建設性質、地點、生產規模(存欄母豬4800頭,年出欄仔豬12萬頭)均不變。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嚴格落實施工期各項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措施。按照揚塵防控6100%+2要求,重點做好施工場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文明施工,減小噪聲和揚塵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水污染防治。雨污分流原則布設廠區排水管網,雨水經雨水管網收集后排入廠區周圍溝渠。生活污水經隔油化糞池處理后,與豬尿、豬欄沖洗廢水一并經“格柵→集污池→固液分離→絮凝反應→氣浮→中間調解池→缺氧→好氧→中間沉淀池→缺氧二→好氧二→二沉池→接觸氧化→沉淀→混凝沉淀→消毒→排水”工藝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和《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兩者較嚴值要求后,尾水經專用排污管道排入項目西面1.2km的無名小溪。

3.大氣污染防治。豬舍養殖廢氣(H2S、NH3、臭氣濃度等污染物)采用添加EM+密閉豬舍+通風+水簾墻+噴灑除臭劑等措施控制;堆糞棚臭氣采取設置頂棚和三面圍擋、噴灑除臭劑等措施控制;污水處理站惡臭氣體采取定期噴灑環境生物除臭劑,污水處理池體加蓋密封,加強場區綠化等措施控制。確保企業邊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臭氣濃度、氨、硫化氫等無組織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新改擴建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4. 噪聲污染防治。選用低噪聲生產設備,采取隔聲、消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

5.固體廢物管理。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項目產生的醫療廢物(主要為廢棄疫苗瓶、少量針頭、針管及棉紗及過期防疫、消毒藥品等),其污染防治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湖南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并及時送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固體廢物豬糞、污水處理站污泥均定期提供給洪江市大雪峰生物菌有機肥廠做原料;病死豬和胎盤在場內冷藏暫存,委托溆浦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安全處置;配種廢棄物(如廢棄輸精管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相關環境管理要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相關規定要求。

6.風險防范措施。嚴格落實環保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杜絕環境風險事故發生,確保周邊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