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2-14 15:27 信息來源:
一、部門職能職責
根據《懷化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懷政發〔2014〕14號)及4個配套政策文件,市人民政府對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實行全口徑管理,鶴城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為征收實施主體,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辦公室為市房屋征收部門,負責鶴城區、懷化經開區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統一監管,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進行指導。
(一)貫徹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征收工作計劃;擬定房屋征收補償工作相關配套政策;負責房屋征收法律法規的執法監察、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工作。
(二)負責建立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備選庫,公布納入備選庫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名單,發布征收評估信息。對鶴城區、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征收項目評估機構選定的組織監督。
(三)負責鶴城區、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征收補償方案、評估報告的審批。
(四)負責鶴城區、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備案。
(五)負責鶴城區、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六)負責懷化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征收補償資金的歸集管理、預算核定、審核撥付。
(七)負責各縣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指導。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辦作為一級部門預算單位,內設科室為:財務綜合科、征收一科、征收二科、征收三科、政策法規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
三、部門收支概況
2017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包括辦機關的收入、支出及專項經費安排情況。
(一)收入預算,2017年年初預算數1121.25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經費撥款180.15萬元,納入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425.6萬元,上年結轉515.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17年年初預算數1121.25萬元,其中,城鄉社區支出1121.25萬元。
四、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支出
2017年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收入605.75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預算數605.75萬元,是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73.7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0.9萬元,其他支出391.1萬元。
五、“三公”經費預算情況。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控制數為4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5萬元。較上年預算數減少70萬元,下降60.87%。
六、2017年我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為605.7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性支出173.7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0.9萬元,包括辦公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等,其他支出391.1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