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2-18 18:41 信息來源:市財政局
目 錄: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況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
(二)機關運行經費
(三)政府采購情況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六)一般性支出情況
七、專業名詞解釋
八、公開附表
1.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2.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3.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4.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表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懷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訓部的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落實公安部、省公安廳關于民警訓練的有關規章制度、教學大綱,制定并實施民警教育訓練工作制度。
(2)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民警入警培訓、晉升培訓、專業培訓和發展培訓等輪值輪訓工作,以及組織、實施、保障全市大練兵、大比武工作。
(3)對全市新招公安民警進行初任培訓。提升綜合素養和體能,進行考核頒發合格證書。
(4)研究教育訓練工作的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收集基層和廣大民警對教訓工作的建議,因需施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懷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訓部作為一級部門預算單位,內設部門為:辦公室、教務科、后勤管理科、學員管理科。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懷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訓部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懷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訓部部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1年單位部門預算本級的匯總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256.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56.2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結余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12.47萬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256.29萬元,其中,主要是工資福利支出139.2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4.4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2.64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12.47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相關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公用經費壓減20%,專項經費壓減40%,專項經費較去年減少10萬元,以及人員調整引起的工資變動。
(三)公開表格,部門預算公開表格共9張,包括:部門收支總表3張,即《部門預算收支總表》、《部門預算收入總表》、《部門預算支出總表》;財政撥款收支表6張,即《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和《項目支出表》,(公開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為256.29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196.29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59.57萬元、津貼補貼58.71萬元、獎金4.96萬元、辦公費3萬元、印刷費1萬元、差旅費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等;
(二)項目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60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我部門主要是輪值輪訓專項業務費60萬元,包括辦公費3萬元、印刷費1萬元、電費3萬元、差旅費3萬元、維修(護)費2萬元、培訓費40萬元、被裝購置費5萬元、其他交通費3萬元。培訓費主要用于培訓期間發生的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資料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1年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預算
2021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5.7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2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9.4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20年預算數減少1.75萬元,下降10.02%,主要因為財政壓縮“三公”經費。
(二)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4.41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61.94萬元,下降64.29%,主要因為將專項業務費單獨列支項目支出,主要用于:辦公費3萬元、印刷費1萬元、差旅費1萬元、維修(護)費1萬元、公務接待費0.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等。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按照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1年我單位整體支出256.29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1個,涉及專項業務費60萬元,已按40%比例壓減專項經費類支出,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1.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無車輛,無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和專用設備。
2. 截止2020年,本部門無新增車輛,無新增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和專用設備。
(六)一般性支出情況
1 . 2021年本部門無會議費預算。
2 . 2021年,本部門培訓費預算40萬元,因我單位主要職能為為全縣市區公安民警各類培訓工作,培訓費占項目支出比重較大,部分培訓涉及保密內容,不予一一列舉。
3 . 2021年本部門無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預算。
七、 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